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和大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集中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庆食安委〔2010〕9号)要求,加强企业质量安全工作,提升乳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实施区域监管、巡查执法、专项检查和风险监测的监管措施,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全面规范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行为,坚决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促进乳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乳制品企业检查、各乳品生产经营单位地毯式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通过端窝点、追源头、查流向、查检验报告,完成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从原料到生产及销售各个环节的追踪检查,依法严历打击生产销售问题乳粉和不合格含乳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各县、区局要加强对本辖区乳制品和涉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到监管无缝衔接,查处案件及时有力。
一是要进一步查清乳制品和涉乳食品企业的数量,建立企业档案。二是要制订监管计划,按照计划对企业开展巡查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归档。三是要根据要求,对企业原料和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按期抽样,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四是进一步对问题乳粉彻底清查,不留死角。检查乳制品企业所有库房、配料间,查看其产品标识和检验报告,检查涉乳食品原料库和配料间,查验其原料乳粉来源和检验报告。五是对申报停产的企业要定期巡查,防止在停产期间非法组织生产加工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六是要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严格落实驻厂监管制度,驻厂监管员要监督指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要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批次检验。七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八是加强对乳制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者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26日—2010年11月10日,各、县区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阶段。
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11月15日,市政府对自查情况进行督导,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010年11月15日—2010年11月18日,上报检查情况总结(加盖公章的文字版与电子版)报食品科。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集中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韩福生
副组长:郑宏达
成员为各县、区局主管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科,办公室主任由郑宏达兼任,负责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
各县区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县、区局要把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要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曝光企业不诚信事件。
(二)深入排查,严打狠治。
结合乳制品和涉乳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集中时间,组织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扰乱食品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食品经济发展的大案要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办一批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严惩不法分子,绝不手软。
(三)严格追究责任。
各县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监管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调查,对履职不力、流于形式、清查不认真,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乳粉清查案件查处情况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在专项检查期间,各县、区局要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每周日13点前将前一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处理、处罚情况,执法责任人姓名、职务,报送人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局食品科,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集中检查期间一旦发现问题乳粉,务必于1小时内上报。
联系人:胡裔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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