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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双政发〔200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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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3 01:56:10  来源:双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9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22号)精神,把油茶产业打造成为我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特色产业、维护国家油料安全的优势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经研究,现就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双政发〔2008〕20号
发布日期 2008-11-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22号)精神,把油茶产业打造成为我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特色产业、维护国家油料安全的优势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经研究,现就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油茶产业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发展油茶产业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实施,新造和低改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机制创新、打造产业链、推进林油一体化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2008-2015年全县完成丰产油茶基地建设任务21万亩。其中,2008-2009年0.3万亩(新造0.1万亩,低改0.2万亩)、2010年2.2万亩(新造1.5万亩,低改0.7万亩)、2011年4.2万亩(新造2.9万亩,低改1.3万亩)、2012年3.9万亩(新造3万亩,低改0.9万亩)、2013年3.9万亩(新造3万亩,低改0.9万亩)、2014年3.5万亩(全为新造)、2015年3万亩(全为新造)。建设两个满足油茶产业发展需要的油茶采穗圃和良种苗木生产基地,培植一个油茶精深加工企业,初步实现资源培育基地化、经营管理集约化、林油发展一体化。

  二、创新油茶产业发展模式

  (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引导油茶林和油茶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油茶林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培植油茶龙头企业。鼓励企业按“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油茶林基地,使企业和农户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培育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油茶专业合作组织。引导林农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联户种植、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努力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扶植油茶种植大户。支持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兴办油茶林基地,充分发挥种植大户在发展油茶产业上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围绕油茶产业的发展,培育建设油茶产业发展要素市场和信息网络市场,着力打造现代化油茶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油茶苗木供应、产品销售、产品定价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为林农、油茶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三、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建立项目扶持机制。2008-2015年,要统筹涉农的退耕还林及其后续工程、林业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移民后续扶持政策、土地整理、水土保持、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油茶林基地和加工项目建设。

  (二)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8-2015年,县人民政府加大投入,重点支持油茶林基地造林、低产林垦复、油茶良种繁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与推广、油茶科研项目建设、加工技术提升和专用机具、肥料、农药的研发等方面。

  (三)拓宽融资渠道。争取中央、省、市支持,对“企业+基地+农户”的油茶龙头企业造林贷款给予贴息补助。金融机构要建立面向林农、油茶加工企业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规模,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油茶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推动银企合作,构建金融支持和信用体系,稳定金融投入。鼓励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各种资金开发油茶产业。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由茶籽进行初加工制成茶籽油及茶籽粕等副产品按13%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对其从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的茶籽可依13%的扣除率按规定计提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从事油茶新品种的选育、油茶林的培育和种植、油茶籽的采集和初加工、农技推广服务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油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

  四、增强科技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产、稳产、多抗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加强生产栽培技术的集成创新,加快开发油茶系列产品和剩余物的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

  (二)推广优良品种和新技术。依托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推广油茶优良品种,建立丰产栽培示范基地。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地表覆盖、作物配置等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送科技下乡、实施科技入户工程、举办技术讲座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三)开发油茶新型生产资料。科研单位和关联企业要加快油茶生产专用机具、肥料和农药的研究开发,并逐步推广使用。

  (四)推行标准化生产。油茶林培育按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标准验收。加强茶油及其精深加工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

  五、加强对油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县财政局负责油茶补贴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各乡镇、经开区负责工程实施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油茶产业发展基地乡镇或经开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要带头办点示范,推动油茶产业发展。

  (二)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以油茶林保存面积0.5万亩以上的乡镇为片,以0.05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村为点,以高速公路、国道两侧为线,建设片、点、线结合的油茶林基地,以油茶林基地为依托,建设好油茶加工企业。

  (三)加强油茶种苗市场监管。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油茶种苗生产和市场经营准入制度,实行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加强种子、嫁接穗条、苗木的来源管理,坚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油茶产品、油茶产业,宣传发展油茶产业的政策、技术、典型,为油茶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依法保护油茶林资源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设立基本油茶林保护区,对油茶林实行重点保护,防止抛荒和乱征滥占油茶林地。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维护油茶果采摘秩序,依据油茶果成熟时间,实行统一开山采摘。

  (六)建立油茶产业发展奖惩制度。实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县人民政府对油茶林基地建设进行目标考核,对油茶林基地目标考核达标和科技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农业 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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