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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民政府2009年秋冬农业生产工作方案(邵政办发〔2009〕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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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1 04:12:14  来源:邵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90
核心提示:发展秋冬季农业是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大力发展秋冬农业,对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今年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全市秋冬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发布单位
邵阳县人民政府
邵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邵政办发〔2009〕57号
发布日期 2009-09-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2009年秋冬农业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发展秋冬季农业是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大力发展秋冬农业,对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今年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全市秋冬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广良种良法为手段,以高产示范为载体,以提高种植效益和提升土壤肥力为目标,以油菜、绿肥、蔬菜、马铃薯、柑桔等作物为重点,引导农民扩大种植面积,提高栽培技术,提升单产,增加总产,保障市场供给,增加农民收入。

  二、任务目标

  全县秋冬种作物种植面积40.5万亩以上,其中油菜种植面积18.7万亩、绿肥10万亩、蔬菜10万亩、马铃薯1.5万亩、柑桔0.3万亩(各乡镇场秋冬种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重点

  依据我县良好的油菜生产基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大力发展优质“双低”油菜生产,逐步打造形成优质“双低”油菜优势区域,实现规模化种植产业化发展。重点抓好207国道沿线油菜、柑桔、蔬菜为主的种植带;320国道沿线的油菜、绿肥、马铃薯种植带;317省道塘渡口至黄亭市、黄亭市至蔡桥沿线的油菜、柑桔、马铃薯种植带及塘渡口至五峰铺沿线的油菜、绿肥种植带;217省道沿线的油菜、蔬菜种植带;县道塘渡口至下花桥、下花桥至郦家坪沿线的油菜、柑桔种植带。同时采取县、乡两级办点的方式,加大办点示范力度。县级重点办好五个示范点,分别为1000亩油菜示范点、1000亩绿肥示范点、500亩蔬菜示范点、200亩柑桔示范点、200亩马铃薯示范点。示范地点要选择在国省干道及邵永高速等人口流量大、辐射效果好的公路两旁。各乡镇场要根据本地种植习惯和生产特点,在国省干道或县道两旁办好2个以上的集中连片示范点,示范面积标准为:油菜300亩以上(乡、场200亩以上)、绿肥300亩以上(乡、场200亩以上)、马铃薯100亩、蔬菜200亩以上、柑桔100亩以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邵阳县秋冬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红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长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星强、县政协副主度吴孝仁、县委副调研员、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胡汉荣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人大农工委、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局。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加强对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领导。

  2、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场)要将秋冬农业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并在9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上报县秋冬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秋冬农业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场)行政一把手为秋冬农业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农业工作的副职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农业站长和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

  3、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运用电视、会议、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力发展秋冬农业生产对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措施,引导农民扩大秋冬种植面积,教育农民珍惜爱护土地,防止弃耕抛荒,营造发展秋冬农业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全县秋冬种计划任务。

  4、保障资金投入。设立发展秋冬农业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县级示范点建设和乡镇场办点工作经费补助。各乡镇场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示范点种子补贴及工作经费,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严格奖惩措施。各乡镇(场)要立即行动起来,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面积落实、保障投入等方面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县政府将把秋冬农业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及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范围,于今冬明春对秋冬农业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2-3次专项督查和检查验收。对示范任务全面完成、示范点集中连片且示范效果好的乡镇(场),一律按照3元/亩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较差的乡镇(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农业农村工作和粮食生产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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