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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鲁食安委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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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1 11:51:19  来源:山东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2084
核心提示: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保障,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产业科学发展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食安委发〔2011〕1号
发布日期 2011-01-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保障,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产业科学发展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完善食品安全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快制定完善我省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制度,根据省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安排,继续推动《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进程;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调研,尽快出台我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意见,逐步形成较为科学完备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认真开展现行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不一致的法规制度文件,维护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的完整统一。
 
  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管理与应用工作规范;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平台,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乳品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提供依据。2011年,完成38个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清理整合及修订工作,完成阿胶(食品)地方标准和阿胶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制定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及跟踪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备案或撤销备案。
 
  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
 
  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变应急管理为常态监测,按照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食品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预警和科学处置。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建立省级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与食品安全信息的多部门共享平台及数据库,为依法监管提供有力依据。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应对工作,建立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现场卫生处理、流行病学调查等事故查处制度建设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数据分析及风险评估能力。支持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与研发,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探索、完善新的检测方法、手段和技术,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监管保障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地区倾斜。探索建立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乡村农技人员、医务人员等骨干作用,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
 
  加强农产品源头控制。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渔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统一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力度。
 
  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2011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乳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条件的重新审核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建立企业法人定期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四项制度”,2011年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落实率达到70%以上。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应用能力和应用范围。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建立经营者自律标准和工商人员监管标准,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加强餐饮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监管年”活动,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保障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严格落实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深入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并完善风险信息交流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
 
  严格畜禽屠宰监管。集中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完善“放心肉”服务体系技术系统,规范生猪屠宰企业监控终端系统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生猪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压减一批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力争将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压缩至1100家,提高生猪屠宰加工行业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采取年中调研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各地各部门与省政府签订的《2011年食品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和方案,对原命名的7个国家级示范县、37个省级示范县进行重新复核,对新申报的县(区)进行评审。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从今年1月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
 
  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主动公布一批已查实并作出严肃处理的违法案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顿工作成果。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选择消费群体大、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治理整顿。
 
  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协调配合机制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力度,各市、县职能调整尽快全部到位。职能调整已到位的地方,要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尽快形成上下一致、归口管理、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的模式,重点探索建立全程监管、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共享、食品安全保障、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六、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引导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类别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对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关系食品安全的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二是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激励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三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内部联系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网络。
 
  七、着力提升食品产业科学发展水平
 
  加强“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土地、财税等扶持政策,促进食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品牌培育、产品认证和政策支持,加大对市场潜力大、品牌效应强、市场信誉好的食品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优化食品产业链条建设。加强农产品、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具备集散功能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固定场所和连锁配送现代物流方式,逐步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
 
  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重点围绕监测检验设备、食品生产工艺、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开展科技创新,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八、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将《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丰富内容,优化形式,着力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培训,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能力。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诚信自律。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为契机,面向全社会深入广泛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采取不同形式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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