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保障食品安全,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的国庆中秋佳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加强食品生产过程安全监管,杜绝种植养殖业农药残留物超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严查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制品行为,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从种养、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二、 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专项整治相结合,采取联合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以月饼等副食品、肉禽、水果、粮油、饮料为主,以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城乡结合部、学校饮食为重点区域,做到有案必查,从严执法、处罚到位。
三、 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在9月7日前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效,组织好街头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和标语,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2、整治具体安排。从9月10日至9月25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由县委办副主任于光宗任组长,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具体负责,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畜牧水产局各派一人参与,负责长铺镇东正路、沿河街、中心街和北片乡镇。
第二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先纪任组长,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具体负责,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各派一人参与,负责长铺镇长征路、人民路、工业街和南片乡镇。
3、总结阶段。各有关职能部门在9月26日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书面总结形式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务求实效,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建立食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