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通过实施"菜篮子"工程和蔬菜板块建设,我省蔬菜产业得到快速发展,蔬菜产业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部分城郊高产优质蔬菜基地被征占,蔬菜产能下降,供给偏紧,部分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投入不足,基地基础设施薄弱,流通设施装备落后,蔬菜产业体系不够完善,产业化程度很低;自然灾害频发,蔬菜价格波动幅度过大、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问题并存;设施蔬菜发展滞后,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质量安全隐患堪忧。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我省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突破性发展设施蔬菜,加大优势特色蔬菜资源开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蔬菜产业"731"工程,即加快发展七大优势特色蔬菜产品(城郊蔬菜、露地越冬蔬菜、高山反季节蔬菜、水生蔬菜、食用菌、西甜瓜、魔芋);创建一批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培植一批蔬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蔬菜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15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发展到1900万亩,产量3800万吨,产值660亿元,地产蔬菜检测合格率98%以上,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市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蔬菜基地保护和菜地保有量、主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基本稳定、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老百姓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在确保全省菜地最低保有量800万亩红线的框架下,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蔬菜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城郊合理建设新菜地,稳定和增加城郊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征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
三、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突破性发展设施蔬菜生产规模,大力开展蔬菜标准示范园、标准示范县创建,提高优质蔬菜板块基地生产能力,创建一批优势蔬菜产业大县。在大中城市周边加快发展设施蔬菜,充分发挥设施蔬菜春提早、夏遮阳、秋延后、冬覆膜的功能,走高效、节地、节能的产业发展道路。重点推进特色和优势蔬菜基地建设,以平原蔬菜重点生产县市为主建设露地越冬蔬菜基地,以鄂西山区为主建设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以江汉平原低湖地区为主建设水生蔬菜基地,以大洪山周边县市为重点建设食用菌出口备案基地,提高蔬菜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快蔬菜板块基地建设,建设一批蔬菜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做到基地内水、电、路、渠设施配套,提高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四、培植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
要抓住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的机遇,用工业化理念谋划蔬菜产业发展,由抓"田头"向抓"龙头"转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培植一批蔬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和发展分拣清洗、分等分级、整理包装、预冷处理、速冻保鲜等初加工业,延伸"菜篮子"产业链条,降低产后损耗,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带动全省蔬菜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加大对优势蔬菜资源的品牌整合力度,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品牌,一件商标,扶持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培育整合一批蔬菜知名品牌和驰、著名商标。因地制宜推广"公司+农合组织+农户"等产业化模式,鼓励大中超市、龙头企业、营销大户和学校、酒店等蔬菜终端消费大户,通过订单收购、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蔬菜种植户、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开通蔬菜产品直销通道,促进蔬菜产品深购远销,促进蔬菜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
五、加强市场建设,健全完善流通体系
要统筹规划,在规模化生产基地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和完善市场场地、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健全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汇集供求及产销信息,组织千家万户菜农与市场对接,增强全省蔬菜产品的物流能力。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要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发展,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厢式货车,要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六、加快科技创新,建立良种繁育体系
充分发挥我省蔬菜产业科技优势,组织协调蔬菜科研院所及各级技术推广机构,研发、选育和推广一批抗病性强、抗逆性强、高产优质的新品种,引进推广国内外蔬菜新品种,加快蔬菜品种更新换代。多形式、多途径开展蔬菜科技入户,对菜农进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优质高效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生产第一线的推广普及率,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菜农,努力提高菜农综合素质。集成推广应用一批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和管理规范,指导菜农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集约化工厂化蔬菜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在主产区建设20个年育苗1000万株以上的集约化蔬菜种苗繁育基地,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研发、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蔬菜种苗,大力提高良种化水平。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要加强对农药等投入品的管理,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推广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在大型蔬菜生产基地及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实施标准化生产,逐步实现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蔬菜产品占全省蔬菜总产量的70%以上。建立蔬菜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检查制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逐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防止发生重大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将蔬菜产业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蔬菜产业的发展。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种子工程、沃土工程、植保工程、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时,要向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倾斜。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需要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菜农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防止生产规模大起大落,防止菜价大幅波动;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主要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保障本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针对自然灾害给蔬菜生产造成的受损,要支持蔬菜设施修复重建,实行种苗补贴,帮助迅速恢复生产。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