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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关于报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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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6 16:18:52  来源:临澧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63
核心提示:  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整治行动结束,每周三上午向县食品安全办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报表。报送的重点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工作报表附后)。
发布单位
临澧县食品安全办
临澧县食品安全办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9-01-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和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如实反映我县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报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每周报送一次工作动态和报表

  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整治行动结束,每周三上午向县食品安全办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报表。报送的重点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工作报表附后)。

  二、及时报送新发现的违法添加物

  各相关部门要见治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工作报表附后)。

  二、及时报送新发现的违法添加物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辖区范围内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信息,发现超出卫生部等9部门已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新的违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要尽快报送县食品安全办。

  三、及时报送典型案件信息

  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危害健康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采用信息专报方式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办报告。重大事件要有跟踪调查处理结论。

  四、及时报送阶段工作总结

  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分别于2009年1月10日、3月10日前向县食品安全办报送本部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4月10日前报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总结。

  联 系 人:金珩

  联系电话:5899862

  传        真:5822867

  电子邮箱:jinheng7951@yahoo.com.cn

  附件:1、   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报表.doc
              2、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新发现违法添加物报表.doc

  临澧县食品安全办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各地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相关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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