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仓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太政办〔2009〕25号)

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仓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太政办〔2009〕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7 04:38:29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40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仓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太仓市人民政府
太仓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太政办〔2009〕25号
发布日期 2009-03-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仓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太仓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促进步”这一主题,围绕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以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为着力点,继续以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坚持环节监管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合考评制。要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问责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与各监管相对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继续抓好各镇(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考评,确保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继续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暗察暗访、督查督办制度。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实地探访,并组织跟踪检查各地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重要事项办理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信息通报和消费预警工作机制,预防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继续完善“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积极开展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各镇(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对照指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争创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镇。
 
  二、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提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能力
 
  1.进一步完善责任网建设。各镇(区)要认真贯彻实施《太仓市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及时调整充实镇(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镇(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和社区。各镇、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企业,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2.不断完善监督网建设。在现有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制度和考评制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考核,提高群众监督网运行效能。以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及基层维权投诉站为平台,建成覆盖全市的市、镇、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不断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实现监管触角延伸,消除监管盲区,实行群防群治。
 
  3.加大流通网建设水平。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农家店和“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加大连锁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大型超市向村、社区、校园发展连锁经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加盟店的管理,确保配送率达8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标准化农家店、放心粮油店建设,确保年底前全市100%的镇村建立标准化农家店,同时加大对标准化农家店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流通网运行质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服务水平。
 
  三、坚持环节监管与联合整治相结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根据食品安全特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一是针对“五一”、“十一”旅游旺季时段,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以旅游市场周边、民俗旅游接待为主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黄金周的食品安全。二是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高峰期的特点,由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对农副产品市场、集市、商场、超市等地的集中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三是针对夏季高温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对餐饮业、大排挡、学校、工地食堂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四是针对春耕、秋播集中用药季节,由农林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五是针对节假日婚宴高峰时段,由贸易部门牵头组织对集贸市场、超市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对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有毒有害猪肉等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各行政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登记备案工作,并上门进行现场指导,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六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太仓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任务,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七是开展学校食品及食堂、餐饮等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学校开学前后,各镇(区)要及时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单位集体食堂卫生达标工程,确保在年底前100人以上单位集体食堂卫生达标率达到85%以上。
 
  2.抓好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监管。要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
 
  农业部门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引导和指导农产品种养大户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合理使用化肥、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质监部门要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企业。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的力度,确保企业按标准和规范生产。
 
  工商部门要积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工作档案,要结合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查,加大对制假售假、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要严格实施卫生许可,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积极开展餐饮卫生示范街创建活动,大力推广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加大对农村小吃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学校食堂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重点查处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饮食卫生监督工作,有力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贸易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的监管,严格生猪检疫和肉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要加大对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我市肉品市场。
 
  四、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应急能力
 
  围绕“建机制、定制度、抓宣传、早预防”的工作思路,一是在进一步完善总体预案的基础上,抓好食品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应急体系预案和各项制度的建设,特别是预警机制、报告制度、组织体系、应急评估和奖惩机制的建设。二是建设应急平台,全面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强化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保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框架,建立集中统一、坚强有力、政令畅通的应急体系。三是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应急预案宣传培训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特别要进农村,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适时搞好培训演练,让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及时消除危害。
 
  五、坚持深化宣传和培训教育相结合,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要让全社会包括企业和消费者都知道这部法律。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将之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相结合,逐步梳理目前所做的工作和将要做的工作,不断进行充实、调整和规范,使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不断提升,各级监管部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要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归口发布工作,努力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共享。要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通过组织大型文艺节目下乡、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培训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市食安办要组织对各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街道、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通过逐级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各职能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制订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培训,要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意识。
 地区: 江苏 
 标签: 工作意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91)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5)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