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徐政办发 〔2008〕 1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徐政办发 〔2008〕 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5 10:54:05  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23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全市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徐政办发 〔2008〕 12号
发布日期 2008-01-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全市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切实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近期,国家、省对做好当前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春节临近,国家、省"两会"即将召开,做好当前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民计、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关注和监测市场供应及价格动态,认真分析当前供需状况及其价格走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市场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精心安排节日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节前后消费集中、需求较旺的特点,认真做好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调运、投放和销售工作。坚持重点保供的原则,重点做好大中专学生、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厂矿企业的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丰富节日市场,增加花色品种,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要保证市场粮油肉等大宗品种的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努力保持市场稳定、价格稳定和社会稳定。市经贸、工商、公安、卫生、林牧、物价等部门要联合对农贸市场、超市的粮油肉尤其是猪肉及主要副食品质量、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食品。

  三、认真做好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工作,保证应急需要

  搞好地方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是各级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组织一次储备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情况和粮食储存质量、轮换管理、信贷资金、相关费用补贴落实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抓好储备管理相关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大中专院校、部队和厂矿企业等敏感地区、人员集中地区要根据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需要,落实粮油肉等商品应急库存,适当增加应急储备数量,保证不断档,增强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已建立地方储备的,要视市场波动情况,适时组织投放市场,确保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另外,为掌握更多粮源,要继续做好农民余粮收购工作。由于秋粮收购期拉长,预计春节前后,农民仍将继续出售部分余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继续开展收购工作,积极掌握粮源。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它社会主体积极入市参与收购,满足种粮农民的售粮要求,切实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四、把握市场供应变化形势,搞好应急体系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研究制定和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节日期间,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维护市场稳定。各地要进一步分析市场供应变化形势,做好预警预测,落实应急供应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对口衔接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市场供应工作的指导,加强综合协调,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在做好应急管理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救济政策,组织民政、财政、粮食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困难群众和城镇低保家庭情况,严格执行救灾救济政策,及早安排落实救灾救助资金和粮油肉等食品货源,认真安排好困难群众和低保家庭的生活。

  五、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作

  在做好粮油肉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作,加强对液化气、管道煤气、煤炭、成品油、民用电、自来水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统筹安排,超前对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状态完好,运转正常。供水、供(煤)气企业要根据节日需求旺盛的特点,备足水源、气源,确保满足供应。

  六、加强市场督查和监测,确保市场基本稳定

  当前,各地要组织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重点加强粮油肉等重要商品的质量检测,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进行全方位监控,密切关注粮油肉购、销、存及价格变化,分析市场行情,及时掌握本地粮油肉库存、销售数量变化情况,定期发布供求及价格信息,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粮油肉购销工作,正确引导粮油肉生产和流通。市经贸委、粮食局、物价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注意粮油肉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市场价格动态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实行日报制度。一旦出现异常波动,要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2008年1月22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价格 粮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