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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规范整顿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辽市政办发〔2008〕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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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4 11:57:54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249
核心提示:为规范我市牛羊肉品市场流通秩序,确保牛羊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04〕214号)、《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辽政办发〔2007〕79号)和《辽阳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辽市政办发〔2000〕75号),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牛羊定点屠宰进行规范整顿,现制定方案如下:
发布单位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辽市政办发〔2008〕79号
发布日期 2008-12-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规范整顿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为规范我市牛羊肉品市场流通秩序,确保牛羊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04〕214号)、《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辽政办发〔2007〕79号)和《辽阳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辽市政办发〔2000〕75号),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牛羊定点屠宰进行规范整顿,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年底前,全市统一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牛羊肉品全部实行检疫、检验,取缔私屠滥宰行为。
 
  二、牛羊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
 
  将我市原有8个牛羊定点屠宰厂重新设置为5个,其中保留市食品公司牛羊屠宰厂和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各1个牛羊屠宰厂,在城东或城南郊区新建1个清真牛羊屠宰厂。
 
  新建的清真牛羊屠宰厂在回族牛羊屠宰业户自愿的前提下,采取股份或独资等形式按国家标准建设,经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和市民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验收、评定后,由市政府统一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三、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标准
 
  (一)牛羊定点屠宰厂厂址选择应符合牛羊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活动;
 
  (二)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源条件;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畜禽屠宰设备、冷藏设备、消毒设施和运载工具;
 
  (四)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有牛羊产品焚毁、高温等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
 
  (七)清真屠宰厂应有符合少数民族牛羊屠宰习俗的阿訇、沐浴间;
 
  (八)依法取得市级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时间安排
 
  牛羊定点屠宰规范整顿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分3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评审阶段(2008年12月20日前)。牛羊屠宰企业和业户到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报名,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定点的企业和业户进行评估。
 
  (二)公布实施阶段(2008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牛羊全部实现在定点屠宰厂屠宰,取缔定点外的牛羊屠宰点。动监部门和定点屠宰厂对牛羊肉品全面实行检疫、检验,未经检疫、检验的牛羊肉品不准上市。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30日)。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牛羊定点屠宰和牛羊肉品市场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私屠滥宰行为反弹。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规范整顿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在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市商业局:负责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市民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制订我市牛羊定点屠宰设置规划;指导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现有牛羊屠宰点进行整顿,取缔非定点屠宰厂(点)和私屠滥宰行为;对新建牛羊定点屠宰厂进行评审、验收,发放许可证;监督牛羊定点屠宰厂的生产情况。
 
  市民委:负责协调新建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厂中的民族问题,做好回族群众思想发动、矛盾调处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保证综合执法行动顺利进行,对暴力抗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市财政局:负责保证牛羊定点屠宰工作经费。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违章占道经营牛羊肉品行为;治理非牛羊定点屠宰厂违章建筑。
 
  市动监局:负责监督、管理牛羊定点屠宰厂检疫情况;开展全市封闭市场和清真等露天市场牛羊肉品检疫情况检查;对疑似病害肉进行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牛羊定点屠宰厂卫生条件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的牛羊肉品,对未经检疫、检验的牛羊肉品进行查处。
 
  市环保局:负责牛羊定点屠宰厂环保审批、验收和日常环境监测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新建牛羊定点屠宰厂的规划选址和审批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为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市物价局:负责牛羊屠宰费标准的确定。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查处牛羊熟食加工单位未经检疫、检验的牛羊肉品;对查获的注水牛羊肉品进行检测。
 
  市工商局:负责参与打击牛羊私屠滥宰行为的综合执法和取缔无照牛羊屠宰厂;对全市封闭市场和清真等露天市场牛羊肉检疫、检验和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查处。
 
  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对本地区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政府负责配合市商业局对牛羊私屠滥宰行为进行监管和清理。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牛羊定点屠宰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民生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彻底消除牛羊肉品的不安全隐患。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要保证牛羊定点屠宰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集中整治,重点突破。市商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动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牛羊私屠滥宰不法行为,保证牛羊定点屠宰工作顺利进行。
 
  (三)平稳实施,保证供应。全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工作要于2009年6月前完成。过渡期内,城区牛羊均到市食品公司屠宰厂屠宰,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附件:辽阳市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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