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南京市2008年禽及禽蛋安全状况信息监测报告(宁食药监食[2008] 100号 )

南京市2008年禽及禽蛋安全状况信息监测报告(宁食药监食[2008] 100号 )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1 12:52:09  来源:南京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792
核心提示:  根据《关于下发江苏省2008年水产品安全状况信息监测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协[2008]174号)要求,我局对我市禽及禽蛋安全信息进行了调查。通过走访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实地调查了我市2家肉鸡养殖企业、6家蛋鸡养殖企业、3家农贸市场、3家大、中型超市,组织了部分养殖企业和流通企业召开座谈会,收集了我市禽及禽蛋的政府监管、养殖、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形成了调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发布单位
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食[2008] 100号
发布日期 2008-07-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下发江苏省2008年水产品安全状况信息监测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协[2008]174号)要求,我局对我市禽及禽蛋安全信息进行了调查。通过走访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实地调查了我市2家肉鸡养殖企业、6家蛋鸡养殖企业、3家农贸市场、3家大、中型超市,组织了部分养殖企业和流通企业召开座谈会,收集了我市禽及禽蛋的政府监管、养殖、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形成了调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禽及禽蛋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规模肉鸡养殖企业2家,出栏25万只,存栏10万只,病死鸡发生率为4%,主要死因为弱雏、大肠杆菌和白痢。规模蛋鸡养殖企业6家,存栏60万只(图1),病死鸡发生率6-8% (图2),主要死因为沙门菌、大肠杆菌和产蛋疲劳综合征。鸡蛋产量280枚/只年。肉鸡批发市场共有4家,日批发3-4万只肉鸡。蛋鸡批发市场共有23家,日批发鸡蛋1.3万箱(每箱230枚)其中:外地企业14家,日批发 0.3万箱。

                          


      二、养殖环节

  (一)养殖场硬件设施。从调查情况来看,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较好,多为开放型,有防鼠、防虫、防鸟设施,雏鸡多为自养。

  (二)人员情况。养殖场有专业饲养技术人员、专职兽医师,所有人员一般2年进行1次体检。

  (三)鸡饮用水情况。对鸡的饮用水进行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主要为大肠菌群、氯化物、砷、氟化物、汞、铅、镉、铬、PH等,饮水器约4—7天清洗消毒1次。

  (四)饲料情况。饲料多为购买原料自行配制,对饲料进行粗蛋白、磷、粗脂肪、氟、铅、粗纤维、汞、水分、钙、砷等项目的监测。饲料添加剂主要为电解质平衡剂、微量元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氨基酸、维生素等。棚架饲养。

  (五)疫病防控情况。疫病主要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鸡白痢,注射的疫苗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法氏囊。

  (六)生产情况。出栏后,将对鸡舍、鸡蛋进行消毒,并对鸡蛋进行检测,项目有砷、六六六、土霉素、菌落总数、铅、滴滴涕、大肠杆菌、镉、汞、沙门氏菌。

  三、销售环节

  从调查结果看,目前我市超市市场、农贸市场的零售环节准入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管理较为规范,硬件条件较好,蛋禽产品安全有保障。

  (一)产品来源。被调查的3家超市、3家农贸市场鸡蛋和鸡肉等蛋禽产品均为养殖基地采购,或是总部采购后配送至分店,部分来自散养户(俗称草鸡蛋或草鸡)。

  (二)索证情况。超市蛋禽产品索证制度比较健全,在进货时坚持索取进货商资质、非疫区产地证明、车辆消毒证明、肉品检验证明、肉品检测报告、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材料,有订货合同及收据、发票等凭证。对于鸡肉的包装材料卫生检测报告,有1家大型超市未纳入索证体系。农贸市场则索证情况较差。

  (三)质量管理体系。超市和农贸市场全部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有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

  (四)人员情况。超市坚持每年按要求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对新员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摊主则无此记录。

  (五)监测情况。大中型超市对蛋禽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如新鲜度等;工商、质监、卫生等监管部门分别根据各自的工作计划不定期对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抽样监测。

  (六)不合格产品情况。超市对不合格产品有控制程序,自己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得到总部以及监管部门通告后,会立即将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停售处理,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销毁或退市等进一步处理。农贸市场则无此记录。

  (七)可追溯性。被调查的3家超市均建有可追溯制度,进货时严格登记供货商单位名称、进货时间、所进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规范的台帐记录保证了有食品安全问题时可进行追溯性调查处理。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污染较重。大部分蛋鸡养殖户没有修建粪便处理设施,生产的鸡粪全部用编织袋装袋后堆放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生产污水随意排放,恶臭难闻,污水横流,污染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周围群众反响比较强烈。

  (二)管理不规范。部分蛋鸡养殖户在栏舍选址、建设等方面不按照标准化规程操作,生产区与生活区没有完全分开,栏舍间距近,养殖密度高,又缺乏必备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增加了疫情暴发的风险。

  (三)超市、农贸市场对所售食品质量监测水平低下,肉品中农药、抗生素、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没有检测手段,而是停留在色、味等感官检查的原始水平。

  五、建议

  (一)国家应对蛋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扶持,特别要对为蛋鸡产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设施,如健全防疫体系等部分重点扶持。目前规模养殖园区防疫基础设施普遍落后,缺乏必要的防疫物资、消毒设备、日常监测设备,净化措施也跟不上。类似这些环节,一家一户很难建设。

  (二)国家应像扶持生猪一样,对蛋鸡生产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如果单纯依靠市场来调节蛋鸡生产,一旦走入低谷,老百姓承受不了,同时产生恐惧心理,不愿继续投入。建议将蛋鸡饲养量50万只以上的县列为生产基地县,国家给予专项扶持资金。

  (三)政府要尽快建立畜牧养殖业风险基金。畜牧养殖业尤其养鸡业是一项高风险产业,近年各种动物疫病防不胜防。建立风险基金,可解决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万一发生疫病捕杀后,可强制对百姓补偿;二是市场波动损失大时调节补偿,这样养殖户所受的损失就会少一些,重新启动生产速度也会快一些。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094) 法规动态 (225)
法规解读 (2942)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