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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重点事项联合巡察情况的通报(宿食药安委办发〔200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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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7 14:25:46  来源:宿迁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1646
核心提示:  为了解各县区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下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重点事项进行了巡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发布单位
宿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宿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食药安委办发〔2007〕22号
发布日期 2007-10-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

  为了解各县区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下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重点事项进行了巡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联合巡察由市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经贸等部门及市食安办的同志组成3个巡察组,分别由市农业、质监、食安办分管领导带队。督查的内容为各县区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其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联合巡察组查阅了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资料,现场检查了40多家单位,涉及饲料生产(经营)户、生猪养殖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肉品加工厂、农贸市场、超市、村放心食品店、宾馆饭店等。通过联合巡察,巡察组认为,全市各县、区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按照全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为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做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继续保持平稳上升的态势。

  二、重点事项进展情况

  (一)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区根据《宿迁市2007年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县区整治行动方案,细化了具体整治工作措施,明确经贸、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肉类食品源头管理。各县区对饲料生产经营户、生猪养殖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加强对生猪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并积极做好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宿城区共检疫生猪5.1万头,检出不合格肉品15头,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大对肉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巡查力度。各县区加大对辖区内肉制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工作,按照《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严格检查,督促有条件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并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沭阳县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全县肉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肉类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加大对肉类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工作,加强对肉类食品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肉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仅泗阳县就查处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近2000千克。四是做好肉类食品消费环节保障工作。各县区加强了对餐饮企业、各级各类学校和集体伙食单位食堂所用肉品的检查工作,指导帮助餐饮单位和食堂建立肉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第一、二阶段共检查餐饮单位580多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00余份。五是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宿豫区已经组织了3次针对私屠滥宰的联合执法行动,捣毁1处私屠窝点。

  (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各县区认真落实列入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食品安全工作。全市已建设99个乡镇规范连锁超市,485个村级放心食品店,各县区均落实了每个乡镇1个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主体单位,湖滨新城开发区明确要求辖区内的1所中学和2所小学均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泗阳、泗洪、宿城等县区努力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工作。泗阳县专门组织人员到周边县区考察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并于8月11日召开了全县肉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目前已有5个定点屠宰场正在进行升级改造,计划新建的屠宰场选址工作也已展开。泗洪县制定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决定在双沟、魏营、孙园、归仁4个乡镇进行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试点,逐步扩大定点屠宰产品覆盖面。该县已在金锁镇建成了全县第一个乡镇半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宿城区计划分别在洋河、罗圩、双庄建立3个生猪定点屠宰点,目前洋河、罗圩2个乡镇已完成土地征用工作,正在按一星级以上标准筹建。

  (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县区能够按照《宿迁市食品安全隐患分级排查办法》和《宿迁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隐患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每季度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上报市食安办。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区共计挂牌整改食品安全隐患461个,其中种植养殖环节22个、生产加工环节85个、流通销售环节220个、餐饮消费环节134个,有15个隐患被列为市级挂牌隐患。目前,全市已有9个市级挂牌隐患、418个县以下挂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

  根据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将创建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乡镇,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序时进度。沭阳、宿豫、湖滨新城开发区向市食安委提交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申请报告,沭阳县将这项工作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泗洪县专门制定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省食安委已确认我市沭阳、宿豫两县区为江苏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单位。

  (五)其它专项整治活动。

  各县区将市食安办部署的学校及其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为重点整治工作内容,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全市各县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796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467家,检查学校食堂444个,学校及其周边商店、饮食摊点、食品加工点、餐馆饭店2072户,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户262户,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91起,其中立案查处25起,涉案金额6.254万元,处罚款9.02万元。

  除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活动外,各县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如沭阳县开展的小麦粉专项整治、泗阳县开展的饮用纯净水专项整治、泗洪县和宿城区开展的白酒专项整治、宿豫区和湖滨新城开发区开展的餐饮业专项整治等,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存在问题

  一是肉类食品安全状况仍然不容乐观。通过本次巡察以及近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发现,尽管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环节监管工作力度得到了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各县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仍然存在死角,私宰肉、“白条肉”仍未从市场上绝迹,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的各项软件资料管理工作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少数县区在落实省、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过程中还存在认知偏差,甚至专门部署动物检疫人员开展市场检疫肉品工作,宰前检疫工作没能够正常开展,肉类食品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

  二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与目标要求差距还比较大。各县区在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上进展情况不均衡,目前与目标要求差距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是村级放心食品店和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现在距年底仅有2个月时间,而部分县区村级放心食品店只完成了半数左右的创建任务,个别县区的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只在60%左右。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到今年年底,乡镇进点屠宰率要达到95%,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指标要求还要高出5%,一些定点屠宰场建设工作滞后的县区要完成这项指标,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

  三是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还不够深入。从各县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报表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县区比较重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得比较好,每季度均能够排查出比较多的隐患,而且隐患问题覆盖食品安全工作各个环节;但也有的县区每次上报的隐患数极少,且只在1-2个环节,隐患级别多局限在Ⅲ、Ⅳ级,问题填写也不甚明了。有的县区没有做到逐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只是每季度排查一次。有的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落实进展较为缓慢,今年一季度市级挂牌整改的15个隐患,仍有6个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四、工作意见

  (一)切实抓好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初省、市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在8月23日国务院部署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的要求,突出“抓落实,求实效;抓推进,求突破;抓整改,求提高”,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保证人民群众肉类食品消费安全。

  (二)扎实推进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按期顺利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为百姓谋利的实事工程、惠民工程,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倒排序时进度,不但要保证创建单位的数量,更要保证创建工作质量,确保到年底前完成每个乡镇创建1个连锁规范超市、6个村级放心食品店和1所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工作任务。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原定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90%这一指标要提高到县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95%,各有关县区务必要加快推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要对《宿迁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和《宿迁市食品安全隐患分级排查办法》组织再学习,进一步明晰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法要求,结合各环节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定期督查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挂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严防食品安全事故。

  宿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九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专项整治 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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