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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猪肉安全状况等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宿食药安委办发〔200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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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7 14:23:30  来源:宿迁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1304
核心提示: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07年全省猪肉安全状况信息监测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协〔2007〕3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猪肉安全状况、食品标签、儿童食品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状况等3项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工作,现将《2007年全市猪肉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工作方案》、《2007年全市食品标签信息监测工作方案》、《2007年全市儿童食品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宿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宿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食药安委办发〔2007〕24号
发布日期 2007-10-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07年全省猪肉安全状况信息监测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协〔2007〕3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猪肉安全状况、食品标签、儿童食品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状况等3项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工作,现将《2007年全市猪肉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工作方案》、《2007年全市食品标签信息监测工作方案》、《2007年全市儿童食品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工作任务由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信息监测工作,按时完成承担的监测任务。

  二、本项工作所采集的信息仅作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评价的依据,不用于监督执法。

  三、各有关单位在监测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任何物品和礼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巡查工作。

  各地在实施信息监测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申越;联系电话:84355823,传真:84355825;电子信箱:

       附件.doc
  

 宿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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