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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莫让食品添加剂再成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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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02 11:41: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58
核心提示:今年3·15晚会报道有食品公司的冷冻虾仁使用保水剂增重20%,磷酸盐类保水剂超标高达145%。又一次将食品添加剂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到底是否安全?又或是被歪曲或误解成了背锅侠呢?我们一起来剖析这次的食品安全事件。

今年3·15晚会报道有食品公司的冷冻虾仁使用保水剂增重20%,磷酸盐类保水剂超标高达145%。又一次将食品添加剂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到底是否安全?又或是被歪曲或误解成了背锅侠呢?我们一起来剖析这次的食品安全事件。

3·15晚会报道的冷冻虾仁生产企业为了经济利益,超量使用保水剂磷酸盐增重近20%的同时再辅以20%的冰衣,并以带冰衣的毛重进行贸易结算。这种做法不仅混淆了虾仁市场的价格体系,还导致消费者因误解作出错误选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以20%增重虾仁为例,假设100kg虾仁(未增重前的蛋白质含量是20%),使用保水剂浸泡增重20%后,总重上升到120kg,此时虾仁的蛋白质含量就下降到16.7%,蛋白质等营养成分的下降比例高达17%。而且超量磷酸盐,也严重影响食用人群的钙磷比平衡。明显降低了虾仁的营养价值。在这些重量增加的过程中,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无法有效地将“20%的水”锁定于虾仁组织中。这固然有保水剂的功劳,但是“保水剂”的使用,应该符合GB 2760标准要求,即在符合工艺必要性及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的前提下,方可按相应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上述以“增重”为目的使用保水剂,明显降低了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所以其使用目的本来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只是披着“保水剂”的外衣,实施“增加经济利益目的的食品欺诈(EMA)”行为。即使保水剂的使用量符合要求,其“增重”目的也不符合GB 2760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原则: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至少是“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另外,对于“20%”冰衣的使用,从冷冻水产行业来说,镀保护冰衣是保存冷冻水产品的有效手段。同时参考强制性计量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23),附录F.3.1条款2:“镀冰衣商品是指单冻虾、单冻鱼等这类商品,镀冰衣为商品的包装材料,商品的实际含量应不包括冰衣在内。”即冰衣重量不算作“净含量”,冰衣只具有“保护”商品的包装属性,不属于“食品”的组成部分。所以不管水产品的冰衣比例是多少,都应该按不含冰衣的“净含量”进行食品的贸易结算,而不能以带冰衣的“毛重”进行贸易结算。对于镀冰衣的冷冻水产品,如果按照“毛重”进行价格结算,就可能属于变相的“缺斤少两”商业欺诈行为。

食品伙伴网提醒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缺乏科学认知的食品企业,甚至一些主观上存在恶意违规侥幸的企业,亟需摒弃错误认知,科学规范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从而更好地善待信任企业的消费者。也呼吁广大媒体面向消费者宣传普及正确的食品添加剂知识,消费者也要理性认知科学消费。莫让食品添加剂再无辜躺枪,成为不法企业的“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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