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解各县区肉类食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食安办决定联合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食品安全重点事项进行今年第二次联合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时间
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巡察分组
本次联合巡察工作由市食安办、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经贸委、教育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三个巡察组,每组4人,各负责2-3个县(区)。
第一组 组长单位:市工商局
组长:市工商局分管领导
成员:市工商局1人,市农业局1人,市食安办1人。
负责宿豫区、宿城区的巡察工作。
第二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组长:市卫生局分管领导
成员:市卫生局1人,市经贸委1人,市食安办1人。
负责泗洪县、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的巡察工作。
第三组 组长单位:市食安办
组长:市食安办领导
成员:市质监局1人,市教育局1人,市食安办1人。
负责沭阳县、泗阳县的巡察工作。
三、巡察内容
1、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第三、四阶段开展情况;
2、学校及其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
3、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情况;
4、其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四、巡察方式
听取县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工作资料,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以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检查为主,各组可根据检查需要安排其他类型现场。
五、巡察要求
1、本次联合巡察实行组长单位负责制。各组长单位负责做好巡察工作的组织安排、联系衔接以及所用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在预定日期内完成全部巡察工作。
2、各县区食安委负责组织安排当地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配合巡察组现场检查。
3、各巡察组要指定一名巡察人员,负责随时记录巡察情况,保存收集到的相关资料。
4、各巡察组在县区巡察期间的接待工作一律从简安排。
六、巡察报告
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要写出巡察工作报告。
内容包括:
1、巡察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2、当地食品安全重点事项工作情况。
3、对当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各巡察组工作报告完成后,将报告与当地汇报材料、检查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于11月上旬一并报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
宿迁市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四阶段考核细则.doc
宿迁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检查细则.xls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