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豆制品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市豆制品市场实际,按照有限目标、重点推进的原则,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目前我市豆制品消费量为50吨/天(折算为黄豆)左右,根据我市豆制品专项整治三年基本达标的总体要求,今年底正规企业生产的豆制品要占我市豆制品消费总量的30%以上。
二、扶持规范企业
1、质监部门要加强豆制品生产监管,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场地条件、加工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和添加剂使用、包装标识、出厂检验、生产销售记录、运输贮存等进行规范,加强豆制品质量监督,查处伪劣豆制品,提升豆制品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2、工商部门要积极检查督促各市场、超市经销规范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对于一些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企业生产的豆制品,超市、市场要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进场。
3、卫生部门要以豆制品来源为重点,加强对各重点宾馆、饭店、集伙单位采购豆制品的管理,督促各重点餐饮单位积极采购正规豆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对于一些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各重点餐饮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
4、对于豆制品购销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场和采购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餐饮单位,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要给予以鼓励和表彰。
三、规范市场秩序
1、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证照管理。对具备条件,可以补办证照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场点),要尽快补办证照。对于证照不齐、证照过期和条件不合格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场点)要依法予以取缔。
2、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超市经销豆制品的管理工作,督促其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整顿和清退各类违规豆制品经销摊位。对于工作不到位、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超市,工商部门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3、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饭店、集伙单位采购豆制品索证工作的管理,要以豆制品来源为重点,建立健全购销登记台帐,所有宾馆、饭店、集伙单位都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豆制品。对于一些规模大、涉及人数多的餐饮单位,卫生部门要重点监督。对于未按规定采购、使用豆制品的行为,卫生部门要严肃依法查处。
4、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依法取缔豆制品流动摊贩,对不合格的豆制品,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
四、加强新闻报道
1、曝光一批违规企业。曝光一批卫生条件差、生产操作不规范的豆制品加工黑窝点,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
2、宣传一批优质品牌。要对一批规模较大、生产规范的企业进行报道,宣传其良好的生产情况;要对我市豆制品经销情况好、日常监管规范的市场、超市进行报道,宣传其规范的管理工作;要对一批管理规范的餐饮单位进行报道,宣传其良好的豆制品采购管理工作。
3、及时报道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卫生部门要通报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发证管理、加强宾馆饭店和集伙单位豆制品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工商部门要通报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发照管理、加强超市和农贸市场豆制品购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质监部门要通报规范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生产行为的工作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通报此次《联合公告》的发布情况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五、开展督查工作
1、开展豆制品安全状况明察暗访。要组织人员定期对各生产企业、市场超市、餐饮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各种形式的调查了解,掌握豆制品安全状况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从而有重点地开展各个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水平。
2、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时间长。今年年底,市食安委办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辖市(区)开展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请各辖市(区)食安委和常州质监、常州工商、市卫生、市城管等部门结合进一步开展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的意见,制订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于8月18日前送我办。
联系人:路 科 蒋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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