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的自身优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更好地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自治区供销社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供销社 二○○四年三月三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构筑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综合服务社、交易市场、生产基地和订单农业“七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一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平台的“271”为农服务系统工程,现就全区供销社系统推进“七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七位一体”农业产业化工程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实施和推进“七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工程,是自治区供销社四届八次理事会会议在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发展阶段确定的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既要从本地和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目标、完善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又要开阔视野、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和组织实施上勇于创新,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一)在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上实现新突破。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带领农民走向市场的依托。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按照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产权多元化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内容和形式,加快社有企业改制的步伐、加大改革的力度,特别是要把各级棉麻企业作为重点,在今年新棉上市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要贯彻开放办社的原则,在社有企业改制中,大力引进区内外和系统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各类经济实体参股、控股,特别要积极吸收乡镇企业和民营资本及其它非公有经济参股,建立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在社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和改制后,要采取收购、兼并和联合与合作等多种方式,大力实施相关产业和企业的整合、重组,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通过对社有企业改制改革、联合重组,每个地州供销社在今年要再组建和培育1-3个龙头企业,使全系统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00个以上,并创建一批区社级、总社级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力争创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在创办各类专业协会上实现新突破。专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市场与企业和农民之间的中介服务组织,也是供销社实行开放办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的有效形式。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把组建各类专业协会特别是农产品协会,作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可以产品为基础,也可以服务为基础,围绕主营业务和当地主导、特色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供销社经营网络,联合生产、加工、商贸、科研等企业、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积极组织农牧民兴办各类专业协会及其分会,为会员和农牧民提供信息、科技和农产品产加销等综合性、系列化服务。2004年各地州市供销社都要新办3-5个专业协会,使全系统各类协会达到60个以上。伊犁州、昌吉州供销社要在今年新棉上市前牵头将天山北坡经济带棉花协会组建起来;南疆棉花主产区地州供销社也要把本地州的棉花协会组建起来;同时全区50%以上的产棉县市供销社要把本县市的棉花协会组建起来。
(三)在专业合作社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专业合作社是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不仅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也是供销社改革发展、实现办社宗旨和解决与农民利益结合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特别是基层社,要以市场为导向,从“三农”需要出发,通过集体参与组建、引导职工和农民经纪人领办、与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合办等形式,积极组织和动员农牧民投资入股兴建各类专业合作社,重点要发展棉花、林果、畜产品和特色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要通过农民入股和股金分红、按交易量返利等多种形式,与农牧民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实现“三农”与市场、龙头企业和经营网络的对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格局。2004年,各地州市供销社都要再新建10-30个专业合作社,使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数量分别达到300个以上,带动农户数量达到2.5万户以上,实现助农增收2.5亿元以上。
(四)在组建综合服务社工作上实现新突破。综合服务社是供销社在农村的新型为农服务组织,供销社延伸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平台。各地供销社特别是基层社,都要在城乡社区、尤其是农村大力兴办综合服务社。兴办综合服务社,在经济类型上,可利用基层社所属门店和分销店等网络设施由职工创办,也可由基层社与村干部、农牧民联办,还可以组织、引导和支持农牧民自办;在经营方式上,要积极与龙头企业对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按照“小超市、大连锁”的格局,建立起工业品连锁经营和农产品分购联销的营销体系。今年,各地州市供销社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新建10-30个综合服务社,使全系统综合服务社数量达到1200个以上。
(五)在兴办各类市场上实现新突破。市场具有商品交易集散、产销衔接引导、信息汇集交流、价格形成与传递等功能和作用,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终端和中心环节。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积极利用现有的经营服务设施或新开辟场地,通过自办、联办或改造转型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兴办以农产品批发交易为主,包括各种专业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在内的各类市场。通过兴办市场,健全、完善农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引导农民进市场,把生产经营与市场紧密连接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解决农民“卖难”问题。今年每个地州供销社要新建10-30个商品交易市场,使全系统各类市场达到130个以上,并通过招商引资、联建改建,发展一批功能齐全、交易量大、辐射面宽的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六)在兴建农产品生产基地上实现新突破。兴办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基地,能够发挥农业结构调整和农牧业生产的科技示范带动作用,也是供销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和自身实际,通过承租、联建、新建、改建和与种养大户联合、合作等形式,以科技为先导,采用高产、高效种养技术,积极兴办棉花、林果、粮食、饲草料和其它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和各类畜禽养殖基地,切实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2004年,各地州供销社都要新建、扩建1-3个种、养业基地,使全系统的生产基地达到120个以上。
(七)在发展订单农业上实现新突破。发展订单农业,能够解决农民与市场对接和农产品销路问题,是供销社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供销社都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扩大订单农业的品种、数量和覆盖面,并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积极为广大农牧民推销农副产品,将产品卖一个好价钱,解除农民销售农副产品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2004年,各地州供销社都要发展订单农业10-30万亩,大的棉花主产地州要突破50万亩,使全系统订单农业数量达到550万亩以上。
二、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把参与和推进产业化工作的重点放在棉花、瓜果、畜牧业及特色农产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
我区有着发展棉花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林果业的有利条件。经过近几年全区范围的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去年自治区召开南北疆“两个会议”后,各地都根据当地的实际确定了大力发展、做大做强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就全区来说,棉花仍是主产区经济作物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此外,南疆地区瓜果产业正蓬勃兴起,北疆地区畜牧业发展方兴未艾,南北疆各地的各种特色产业也发展迅猛。各级供销社在组织实施“七位一体”的产业化工程时,应当紧紧围绕当地在调整农业结构中确定的主导、特色产业,重点要抓住棉花、瓜果、畜牧业和其它特色农产品,按照区社确定的上述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同时,在今年“三农”工作中,国家和自治区都重点提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确保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的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各地出台的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到粮食的产业化经营中去,组织粮农兴办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发展粮食生产基地,千方百计地为粮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解决粮农生产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高其生产效益,为自治区的粮食安全、粮农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三、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的各项服务工作,增强和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连结机制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市场、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供销社的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的服务工作也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新要求,调整服务结构,转变工作方式。当前,农民在生产和增收中迫切需要的是市场信息,良种和质优价廉的各种农资供应,科技指导和培训,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产品收购、包装、保鲜、储运、销售和加工转化增值,优质、绿色品牌的创立等方面的服务。各级供销社在实施和推进“七位一体”农业产业化工程和助农增收中,应紧紧围绕这些方面的需求开展服务工作,把它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切入点和立足点,下大力气,做好文章。要积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充分发挥区社系统的经营服务网络做好农牧民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牧民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
同时,各级供销社要通过产权纽带、投资入股、股金分红、交易量分红、利润返还、农资优惠供应和提供系列化优质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农牧民参加供销社的各种产业化组织,增强产业化组织对广大农牧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农牧民对供销社和产业化组织的关切度和参与度,特别是要使供销社和兴办的各种产业化组织与农牧民社员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真正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使他们不仅能在产、供、销各环节得到优质的服务,而且能通过供销社和供销社的各产业化组织增加收入;不仅使农牧民能得到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收益,而且能够得到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从而给广大农牧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四、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供销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离不开各级党政的领导和重视支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都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这项工作提高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都在积极组织实施和大力推进这项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这对我们供销社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各级供销社要抓住这个机遇,就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向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多请求指导,与有关部门多联系、多沟通、多反映有关情况,求得他们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特别是争取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最近一个阶段,中央、自治区和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如实行农村税费改革,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林特产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金融机构予以支持,财政可予补贴;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大面积科技示范推广,增加重大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经费;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进行技术培训、营销宣传、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设施建设和治污建设,财政资金可予补助;对重点龙头企业技改投入、技改贷款,财政资金可予贴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各种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投入;对粮种和退耕退林还草实行补贴;对农民生产的畜产品、瓜果蔬菜等实行免费上路运输等。这些政策措施,我们供销社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和有关项目都可以享受,各级供销社和有关企业要积极争取,或努力创造条件争取享受。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实行领导责任制,转变工作机制。各地州供销社都要成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属县市包干负责制,把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经常讨论研究,强化组织领导、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点带面。各地州供销社领导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各级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对近两年来这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一方面发现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和作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而使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在今年取得更大的成效。——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进行全面考核,兑现奖罚。各地州市供销社要根据区社确定的今年全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今年本地州市供销社系统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分阶段的规划与部署,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供销社、各级社有企业和各基层社,提出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进程。同时要把完成这方面目标任务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奖罚办法,认真考核兑现,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区社决定,今年要对完成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目标任务的地州市供销社加大奖励的力度(具体办法另发)。
2004年是供销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十分关键的一年。各级供销社都要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的行动,全面完成区社提出的“七位一体”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创这项工作的新局面,为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