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贵州白酒”品牌,提升贵州白酒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贵州白酒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贵州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07〕36号)和《贵州省白酒产业振兴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原则
(一)坚持品牌带动战略原则。
充分发挥国酒“茅台”的引领作用,继承和发扬贵州白酒独特、传统、科学的酿酒工艺,振兴贵州白酒传统品牌,支持新兴品牌,促进传统品牌与新兴品牌协调发展。
(二)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原则。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市场化运作建设品牌基地,政府积极推动,重点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品牌。
(三)坚持兼顾整体与体现差异相结合的原则。
有重点、分批次地推动贵州白酒行业整体发展,兼顾企业和品牌的差异性,统筹兼顾,形成酱香型、浓香型、兼香型等多种香型品牌并存的发展格局,构建起以全国性品牌为龙头,省、市企业区域性品牌为梯队的品牌体系。
二、“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目标
在“贵州茅台”品牌的引领下,整合我省白酒行业众多品牌形成“贵州白酒”品牌,强力推进“贵州白酒”品牌营销策划和统一宣传,提高“贵州白酒”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贵州白酒”独特的品牌形象。
2009—2015年,重点部署3个“贵州白酒”品牌基地,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推动品牌基地建设,年均新增优质白酒生产能力1.5万千升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基地白酒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左右,其中年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企业1户,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1-3户,年销售收入5-10亿元企业5-10户,年销售收入1-5亿元企业20户,形成一批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打造5-10个国内知名品牌和10个以上区域性优势品牌,力争30-50户白酒企业纳入“贵州白酒”品牌范畴。其中,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酒销售收入超200亿元,茅台酒产量达到3万吨左右。
三、“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实施步骤
(一)2009年底以前完成“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申报工作。
(二)2010年6月以前完成首批纳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企业申报审核工作并陆续授牌。
(三)“十二五”期间,根据我省白酒产业发展情况和各地白酒企业的发展规模、效益、市场份额,按照有关规定条件批次进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四、“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内容
(一)黔北地区“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黔北地区以遵义市和毕节地区为主。其中,遵义市以“一带两点”(沿赤水河一带,湄潭及董公寺两点)的白酒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毕节地区以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为主体纳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第一批名单,打造以酱香型优质白酒为主的黔北地区“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加快推进“十一五”、“十二五”新增茅台酒各1万吨技改工程,积极实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500吨/年大曲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8000吨/年董酒生产线恢复改造项目、贵州金沙窖酒酒业公司10000吨/年优质白酒项目等一批名优白酒品牌技改项目。
(二)黔中地区“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黔中地区以贵阳市和安顺市为主。将贵州安酒有限公司和贵阳酒厂纳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第一批名单,力争较短时间内实现恢复和振兴,打造以浓香型、兼香型为主导的黔中地区“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积极实施安酒公司5000吨/年填平补齐技改项目、贵阳酒厂10000吨/年麩曲酱香白酒等一批重点项目。
(三)黔南地区“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黔南地区以黔东南州、黔南州和黔西南州为主。将贵州青酒厂、贵州醇酒厂、贵州匀酒有限公司纳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第一批名单,打造三个民族自治州“贵州白酒”品牌基地。
积极实施贵州青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0000吨/年白酒扩建工程、贵州匀酒有限公司6000吨/年恢复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
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要围绕“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扶优扶强,制定基地建设的详细规划和具体方案,按月调度基地内白酒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技术改造进展情况,服务企业,指导帮助企业降成本、降负担,协调好土地、税务、工商、准入、资金、品牌建设等各项工作。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品牌发展的目标、要求、思路要协调一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落实措施,确保实现发展目标和要求。
遵义市在不断充实、发展和壮大“贵州白酒”品牌基地的同时,要通过扩大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整合地方酒业,进一步将黔北地区“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成为我国优质白酒的重点产区和名优品牌集聚区。
五、“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的申报、管理工作
(一)申报工作。
“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的申报工作以贵州省酿酒工业协会为申报主体,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
(二)推荐、审核、管理工作。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制定《贵州省“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省内推荐审核管理规则》,明确进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企业的标准、条件、审核程序、管理使用规则等事项,报省“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审定发布执行。
2.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指导下,各市(州、地)经贸委(局)按照《贵州省“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省内推荐审核管理规则》确定的申报条件推荐本地区企业名单,推荐材料经贵州省酿酒工业协会审核后提交省“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审定。
3.进入“贵州白酒”品牌基地企业作为“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的成员,在履行该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审核手续后,可以使用该商标,遵守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六、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核和管理“贵州白酒”集体商标的使用及协调解决“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中需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发展研究中心、贵州省酿酒工业协会组成。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兼任。
建立“推进‘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每年从省技术改造资金和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贵州白酒”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基地建设、品牌推广、市场开拓、形象打造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