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修改形成《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18110073995@163.com)或直接在网页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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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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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9-11 | 截止日期 | 2024-10-11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浙江 | |
备注 |
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修改形成《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18110073995@163.com)或直接在网页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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