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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再次征求《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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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21 10:10:45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9
核心提示:我局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8 截止日期 2024-02-2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南宁市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我局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研提意见,并于2024年2月23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含盖章版和WPS版),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未尽事宜,请联系:马霞、罗丹,联系电话:0771-5352580,电子邮箱:bzh2829835@163.com,交换箱号:79号,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8室,邮政编码:530028。

此函。

附件:1.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第一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第一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docx

   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地区: 南宁市 
 标签: 市场监督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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