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1-15 11:35:40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27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鼓励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实际,我厅会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4 截止日期 2023-12-1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四川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鼓励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实际,我厅会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方式:028-80589060

邮   箱:122681426@qq.com

附件:   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4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资源化 豁免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