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我省拟对《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闽政〔1993〕31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制定《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闽政〔2001〕文198号,已废止)。
近期,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业内专家进行梳理,制定了《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
请于11月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省林业局,联系电话:0591-87822887,电子邮箱:fjswd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