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指导全市重庆小面、固体炖汤料产品、涨发畜禽副产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我局草拟了《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11月2日前反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1210室,邮政编码:401147。请在信封上注明“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sjspscc@126.com。
为便于后续沟通交流,上述方式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714551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3.《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4.《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5.《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6.《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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