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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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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06 11:33:53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2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目录,满足小作坊市场需求,我局拟定《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即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
发布单位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5 截止日期 2023-06-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福州市
备注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目录,满足小作坊市场需求,我局拟定《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即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建议发送至:fzspscc@163.com.

附件:《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   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征求意见稿)

一、食品目录

序号 类别 品种 执行标准 实施区域
1 蜜饯 李干 GB14884-2016
 蜜饯
福州市
2 其他粮食加工品 米(粉)燕、锅边片 NY/T1512-2021
绿色食品 生面食、米粉制品中表1、表2、表3、表4部分
福州市
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油炸花生 GB/T22165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 福州市

二、 产品品种定义及生产流程:

(一)李干

李干:以李鲜果为原料,经挑选、摇青、清洗、晒制(或烘烤)、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调味腌渍等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原果风味的地方特色食品。

李干基本生产流程:原料处理→晒制(或烘烤)→腌渍→干燥→包装→成品。

(二)其他粮食加工品

1.米(粉)燕: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磨成米浆,放入铁盘中匀浆,蒸熟,晾晒成半干“米片”、切丝,整理成束等工艺制成的大米制品。

米(粉)燕基本生产流程:大米→清洗浸泡→磨浆→铁盘匀浆→清蒸→晾晒→切丝→干燥→成品。

2. 锅边片: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淀粉,经加工制作的片状生制品。

锅边片基本生产流程:大米→清洗浸泡→磨浆→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淀粉→搅拌→蒸汽成型→摊凉→干燥(或不干燥)→成品。

(三)油炸花生

油炸花生: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裹粉或不裹粉、添加辅料、油炸、冷却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油炸花生基本生产流程:花生仁→清洗→裹粉或不裹粉→调味→油炸→冷却→包装→成品。

 

 地区: 福州市 
 标签: 市场监管 食品生产加工 生产加工 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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