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简化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优化许可工作流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4号)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的规定,制定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3年2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食品生产处。
联系人:王宏亮,联系电话:0951-5672144,
电子信箱:nxspsc@163.com,传真:0951-5672235。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