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十四五”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我们编制了《济南市“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市农业农村局C1434房间(邮编:250099);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c@jn.shandong.cn。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附件: 济南市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济南市“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济南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围绕保障泉城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坚持产、管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创建“监管工作有人抓、生产过程有标准、违禁农药买不到、农残超标检得出、上市产品可追溯、违法行为重惩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六要素模式。全市“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580个,比2015年增加580个,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成为全省典型,为全市打造乡村振兴省会标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健全网格体系,实现“监管工作有人管”。市级构建起“5个行政处室+1支执法队伍+1个安全中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队伍。以“五有”、“六落地”为目标,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精准化监管,创建23个省级示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通过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或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具体执法职能,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全覆盖。在全省首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协防管员1337名,充分发挥质量监管、农技推广、政策宣传、信息报送四大员作用,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了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
(二)强化规范建设,实现“生产过程有标准”。累计修订推广市级以上农业地方标准230余项,主要农作物全覆盖,实现了“有标可依、按标生产”。建成绿色农业核心示范区12万亩,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86家。农药、化肥用量持续下降,“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和新增量保持全省“双第一”。坚持目标导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推进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三个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商河、平阴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其他5个涉农县区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评价认定。
(三)强化源头把控,实现“违禁农药买不到”。聚焦非法添加、违禁农药使用等突出问题,全面禁止销售高毒禁限用农药,深入实施农资经营店专项整治行动,为2160家农资经营店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告知公示农药产品5734个,实现经营主体和产品“双准入”,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从源头上确保“违禁农药”店铺不敢卖、农民朋友买不到。
(四)完善监测体系,实现“农残超标检得出”。形成市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并重,区县监督抽查为主,镇街速测筛查为主的监测网络,完善了市级农畜产品检测中心、区县农检中心、镇街农产品质检室、基地速测室的四级监测体系,实现检测全覆盖,充分发挥检测“雷达”作用。2人次在“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得第一名,全市检测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五)推行智慧监管,实现“上市产品可追溯”。在全省率先搭建农产品追溯、农资监管、监测信息“三大平台”,建成农产品追溯基点447个、农资监管基点1965个,做到生产源头可控、经营流向可寻、使用记录可查、管理全程可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智慧化监管全覆盖。实施追溯管理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工作、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四挂钩”,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市累计开具纸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8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畜产品数量达4.5万余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打印与追溯平台的对接,全市200余家农产品追溯基点具备了电子合格证的打印能力。有效保障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
(六)深化检(监)打联动,实现“违法行为重惩处”。建立并严格落实“检(监)打联动”机制,深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起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政府推动和社会监督共治氛围。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启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利剑”行动。通过主动性、靶向性风险管控,震慑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和治理了一批顽疾痼疾,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成效显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办理的案件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十三五”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但是对标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农产品质量安全多种风险隐患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农产品包装标识率不高,致使有的问题难以溯源;农资市场不规范,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工作装备和手段滞后,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不高,速测筛查亟需升级换代,监管能力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还不匹配。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环节仍旧是监管的薄弱点,以市场准入来倒逼产地准出的衔接机制尚在探索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监管效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生产绿色、优质、特色、品牌农产品为导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指示要求,聚焦突出问题,依法依规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
坚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立足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检打联动,以把好产地准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监管措施,聚焦监管能力、生产管控、产品检验、问题溯源等关键环节,建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科学把握产业发展差异性和产品多样性,以当地重点产业、重点产品为抓手,强化专项整治,解决薄弱环节。鼓励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通过信息化智慧化加持,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效能。
坚持优化机制,聚力发展。完善监管、执法、检测三支队伍协同机制,强化预警、研判、处置职责落实,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推行协查通报机制。完善信息载体建设,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全链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产、管“两条主线”,认真抓实政府、部门、主体“三个层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到“十四五”末,有效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达到200项以上,农业规模主体标准应用能力显著提升。县域农业投入品“一张图”工程全面落实,实现农资监管精准化、常态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配合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全市检测能力明显提升,从2021开始年监测样品达1.5批次/千人以上,到2025年达到2批次/千人。紧盯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采取精准治理模式,控源头、抓生产、强执法、建制度,实现重点问题的重点突破。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主要农产品实现分类追溯管理。农产品信用体系更加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显著减少,公众消费信心大幅提升。
三、“十四五”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为抓手,持续从“产”“管”两线发力,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切实增强监管能力,主要实施九大工程。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建立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相关制度、体系框架。着重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全程追溯、投诉举报、突发事件应对等制度。
(二)实施网格化监管计划。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重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乡镇(街道)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项目和资金进行改造提升,在保障“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 条件建设基础上,全面达到 “六落地”(任务目标落地、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检测筛查落地、宣传培训落地、应对处置落地)。以乡镇为单位推进网格化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力求监管区域、产业、主体全覆盖。
(三)实施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发挥市、县监测网络作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充分发挥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的“雷达”预警与“关口”保障作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加强监测结果的会商分析与运用,将监测结果与信用评价系统对接,提高监测数据的使用效能。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措施。从2021开始年监测样品达1.5批次/千人以上,到2025年达到2批次/千人。加快速测技术升级,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推动乡镇速测装备和能力提升,形成定量、定性互补,市、县、乡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
(四)实施标准化推广计划。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修订与国家标准、省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逐步形成覆盖食用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标准轻简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完善“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推行农业标准线上线下点对点推广模式,实现农业主产乡镇主要产业"标准体系库"全覆盖。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应用为重点,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芹菜、韭菜、生姜、肉牛、肉羊和鸡蛋等农畜产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点建设。
(五)实施投入品源头治理计划。坚持“堵 ”“疏”结合,不断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管控。推进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以县为单位全面厘清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精准监管,地图数据面向社会公开查询,引导农民科学购买使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联合开展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络清理专项整治。在重点生产时节,组织优质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集中到一线宣传推介,积极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以芹菜、韭菜、生姜、肉牛、肉羊和鸡蛋等易药残超标农产品为重点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者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倡导科学种植,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绿色养殖,推进现代养殖方式发展,督促养殖者加强兽药使用管理,适度降低养殖密度。
(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计划。推动市级、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追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行为,有效解决食用农产品无包装、标识问题。“十四五”末,基本实现对独立小包装农产品和流通批发农产品分类可追溯管理。对种养殖生产主体名录实现动态管理,普及快速检测技术,提升生产主体自检能力,实现以自我检测为技术保障的主体自我承诺机制。推广“合格证+追溯”模式,构建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七)实施优质特色农产品提升计划。加强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工作,全面深入考察、调研、挖掘我市特定区域内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高的农产品,识别影响优质特色农产品独特品质的关键营养成分,帮助其精准化市场定位,确定最适宜特定地域种植生产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在此基础上提优扶壮,保持并提升品质。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稳步发展有机农产品,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工作,“十四五”期间, 绿色食品年均增长5%以上。
(八)实施信用管理计划。依托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完善以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的涉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培训和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构建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九)健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动态评价。到“十四五”末,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全覆盖。分析研判主要风险品种和重点区域,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作,按照"一年全域摸排、破题布局,两年打防并重、凸显成效,三年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的目标,实行"一品一策",全链条加强重点产品整治,点面结合,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修订完善《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县联动,建立立体化、多元化宣传渠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保障技术,推介优秀生产主体,推广优质农产品,曝光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工作舆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级依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人员的岗位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推动建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实施基层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协防管员制度,加大监督抽检经费保障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建设的资金支持,满足各类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需要;加大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点的奖励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
(三)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测三支队伍发展,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完善的农产品监管体系。根据各类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合理配置力量,严格实行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促进经验交流,提升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监管工作科学化、检测工作精准化和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整合资源,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公共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健全与媒体的快捷、联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引导和推动作用,采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报道主管部门预审制度,正确引导舆论,为深入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