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决定》,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结合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