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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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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30 09:02:26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7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质量品牌为重点推动供给体系升级,以质量效益提升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高地,我局研究编制了《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市监通告〔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03-30 截止日期 2022-04-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质量品牌为重点推动供给体系升级,以质量效益提升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高地,我局研究编制了《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联系电话:0755-83070055(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oyy@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3.起草说明.docx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专项资金 市场监督 品牌 体系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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