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实现固定污染源减污降碳源头管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和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8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和指导我省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3日
通信地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收),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政编码:510630
电子邮箱:liuxiang@gdee.gd.gov.cn
附件: 广东省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