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要求,进一步推动贵州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我厅拟定《关于拓展贵州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8时。
联 系 人:郭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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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拓展贵州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