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确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河北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工作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厅(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丁冬
电 话:0311-87803635、8790835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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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50051
附件:1.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