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起草了《吉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