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2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全省实际,对原省工商局制定的《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8月21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
联系人:向悬峰,联系电话:88701967,电子邮箱:289966513@qq.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