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会后,我们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了集中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为了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现决定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7月20日前反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电话:68613711;传真:68613105;电子邮件:szrdfgw@rd.suzhou.gov.cn。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