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优化本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活动,保障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关规定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5627
邮 箱:yzhang@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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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