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市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9月27日正式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于2020年10月26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若干措施》内容,市商务局形成《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月4日前(暂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1210室深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收,联系电话:88107054,88107052(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enhao@commerce.sz.gov.cn。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