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建议项目。
一、省内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均可以就我省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针对我省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三、提交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
四、立法建议项目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经由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转交。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网上留言等方式提出的,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五、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工作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5日。
六、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对立法必要性强且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将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通信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通信单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10000 电子邮箱:qhrdfgw@163.com
联系电话:0971—8457045 (传真)
特此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