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001房欧阳建荣收, 联系电话:83070203 (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oyjr@szmqs.gov.cn。
附件:1.《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及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及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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