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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卫办发[201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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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2 17:36:19  来源:淮安卫生局  浏览次数:1303
核心提示:第九届淮安•中国淮扬菜美食文化节及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保证来宾、游客和广大市民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九届淮扬菜美食文化节暨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单位
淮安卫生局
淮安卫生局
发布文号 淮卫办发[2010]187号
发布日期 2010-09-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卫生局,市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第九届淮安·中国淮扬菜美食文化节及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保证来宾、游客和广大市民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九届淮扬菜美食文化节暨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规范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美食文化节暨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1、第九届淮扬菜美食文化节定点接待单位。

  2、接待旅游团队的餐馆和承办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周边区域餐饮单位以及农家乐、休闲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

  (二)重点内容

  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及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餐饮单位是否超负荷接待等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节前食品安全检查阶段(即日起-9月16日)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并做好卫生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改正的督促其当场整改,不能立即纠正的要限期整改,达到安全要求。要结合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反健康管理规定、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违法行为。

  (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阶段(9月16日-10月17日)

  一是要按照第九届淮扬菜美食文化节组委会统一要求,安排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卫生监督员对美食文化节定点接待单位实行24小时驻点监督。对保障过程中发现的可疑食品及原料要实行应急快速检测,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做好节日食品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节日期间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巡查,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事故、群众投诉举报等突发事件和相关工作。

  (三)总结阶段(10月18日-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辖区内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情况分析汇总,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保障第九届美食文化节和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根据辖区内餐饮单位实际情况和保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及早部署,很抓落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对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跟踪复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当前,正直《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把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地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未雨绸缪,有效应对。各地要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督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务必做到追根溯源,查清查透,使投诉举报的受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市卫生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83208017。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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