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马兴瑞省长关于防控H7N9疫情和推进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工作,广东省农业厅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安办、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反映。
为有效防止疫病传播,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文件精神,就我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作如下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家禽冷链销售供应通知。
为积极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政府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部署,市政府决定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为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家禽生产经营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在本市部分区域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先行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