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政府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部署,市政府决定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步骤。第一阶段试点区域为福田区。自2014年7月1日起,该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区内农贸(肉菜)市场、超市、餐饮业和其他公共场所不得再销售和宰杀活禽。
第二阶段试点扩大至罗湖、盐田和南山区,试点开始时间另行确定;其后在其他各区(新区)全面实施。
二、在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区(新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范要求的家禽集中屠宰厂(场)配送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此规定的,区(新区)经贸、市场监管、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福田区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制订方案,切实保障生鲜家禽产品供给,做好市第一阶段试点任务落实。其他各区(新区)也要积极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
四、本通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相关规定评估修订。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