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绍兴市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工作,构建冷链“物防”环绍护城河,根据《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省疫情防控办〔2020〕138号)要求,现就启用绍兴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全国多地出现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情况,为守住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向全市餐饮企业发出倡议如下。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在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环节传播,省局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564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要求,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食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沈阳市决定从2020年12月21日起,对全市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库专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现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冷库疫情防控明白纸》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在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贮存单位的显着位置张贴宣传,切实保障我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储存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厦门市进口冷链食品入厦申报操作规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夯实物防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规范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市监明电〔2020〕88号),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兰州海关制定了《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
为科学指导我市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储存及经营等环节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防范新冠病毒感染,参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制定本指引。
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委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0] 114号)要求,现就启用烟台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专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市监明电〔2020〕88号)要求,决定设立“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对在兰州市范围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