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保障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现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通知,就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发〔2019〕29 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市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产地文件 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制定关于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服务保健食品产业发展,提升我区保健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39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5月开始,在四平市梨树县开展了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试点。经过两年多的运行完善,在耳标管理和产地检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杜绝了违规检疫申报、检疫出证、耳标串用等现象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决定在全省予以推进实施。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2020年食品生产经营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平台项目是市政府重点工作,我市重要民生工程。该项目计划建成以移动或固定进场登记方式和主体二维码追溯模式为主的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全市肉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设内容包括农贸市场肉菜追溯体系建设。为做好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建设,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农贸市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0年追溯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发挥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为此,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屠宰环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出证管理,更好地保证畜禽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识别查验,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追溯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健康安全,省畜牧局决定2020年在全省畜禽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
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18〕9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安徽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现本市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我局就推进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
为加快国家和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前期在金山区试点开展了试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现就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牧业重大创建认定、农牧业品牌推选、农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附件1)要求,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强化检疫监管行为,加强牲畜产品可追溯管理,我省将于近期开展新版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启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类别品种(2018年版)》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