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拓展“北京冷链” 追溯食品品种的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拓展“北京冷链” 追溯食品品种的通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01 11:19:11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4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决定拓展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追溯食品品种范围,主要包括冷冻粮食制品(如速冻米面制品)、冷冻乳制品(如黄油、奶酪)、冷冻蔬菜、冷冻水果、冷冻饮品(如冰激凌、冷冻果汁)等进口冷链食品品种。本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应严格落实食品追溯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保证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追溯,严格遵守“四无五不”管理要求。
发布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1-29 生效日期 2021-01-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决定拓展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北京冷链”)追溯食品品种范围,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2月12日起(含当日),将全部储存温度在0℃以下(含0℃)的进口冷链食品纳入“北京冷链”追溯食品品种范围,主要包括冷冻粮食制品(如速冻米面制品)、冷冻乳制品(如黄油、奶酪)、冷冻蔬菜、冷冻水果、冷冻饮品(如冰激凌、冷冻果汁)等进口冷链食品品种。
 
    二、本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严格落实食品追溯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保证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追溯,严格遵守“四无五不”管理要求,即对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不采购、不经营、不使用、不运输、不存储。
 
    三、本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北京冷链”管理要求,保证上传追溯数据全面准确,确保消费者可通过便捷渠道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四、“北京冷链”提供多种登录方式,可直接使用电脑访问“北京冷链”网址(https://sp.scjgj.beijing.gov.cn/cctp/login),也可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手机端操作。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用户注册时,可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北京冷链”为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可拨打电话4000993556咨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8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974) 法规动态 (192)
法规解读 (2639)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