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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发关于深化质量强县培育建设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昆政发〔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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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5-29 10:35:53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5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加快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我市深化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05-27 生效日期 2025-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关于深化质量强县培育建设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质量强县培育建设的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加快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我市深化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昆山市力争在总局培育建设的100个以上质量工作基础好,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的质量强县名单中名列前茅。

积极争创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创新试点,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凝心聚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1. 推进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深化与知名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高水平建设阳澄湖未来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昆山未来产业创新院等创新平台。全力服务保障科创性功能型总部基地建设,放大龙头企业带动创新示范效应。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健全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加强对质量创新的支持。到2027年,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0%、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1件以上、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4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100家、独角兽培育企业超25家、瞪羚企业超150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2. 强化质量发展惠民共享。支持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提升,促进智能、时尚、定制、体验等新兴消费提质扩容。实施计量惠民工程,进一步体现计量工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价值追求,打通计量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百行动”,努力勾画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实图景,深化全省首批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区镇医院“一院多品”错位发展,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7年,力争制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项、在用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9个、新增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昆山海关、税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二)提升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

1. 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全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巩固电子信息等传统产业优势,梯次培育一批千亿级和百亿产业,加快推动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集成化装备等产业规模跃升。加速以人工智能应用为导向的数字化再改造,大力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建设行动。积极打造人工智能和元宇宙、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新增长点,加快以自主可控为目标的信创产业发展,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医美抗衰与医疗器械、高端食品等产业做大做强。深化质量创新联合体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切实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效能,赋能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全方位升级,提升重点产业链质量竞争力。到2027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至57%以上、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超36亿元、新建农业、制造业产业集群1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各区镇负责落实)

2. 提升品牌发展能力。深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支持企业申报“江苏精品”“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不断增强品牌竞争力、知名度。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构建商标注册和质量、标准、专利、文化融合发展的品牌塑造体系。深入实施地理标志惠农战略,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品牌和特色产品。优化旅游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全力打造旅游友好城市。支持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到2027年,力争新增“江苏精品”“苏州制造”品牌认证15个、特色品牌1个,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3. 推动现代服务业融合并进。围绕先进制造业布局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软件信息、认证认可、现代物流等细分行业。聚焦“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双轮驱动,鼓励支持企业并购重组,争取更多综合型总部和研发、贸易、结算等功能性机构布局,加快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智慧餐饮、智能出行、智慧文旅等高体验、交互式服务业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品质化、便利化。到2027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9%、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占比提升至7%。(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三)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

1. 扩大安全优质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构建农产品全过程大数据管理模式,积极推动规模主体入网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 HACCP 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增加优质消费品供给品类,持续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消费品质量标准升级,开展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到2027年,力争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2. 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持续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质量管理,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进一步推广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建材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重点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深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推动行业管理和质量控制标准化发展。推动工程建设品牌创优建设,积极申报鲁班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等,力争我市企业主申报获奖数量保持苏州前列。到2027年,建筑工程项目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住建、水利、交通)达到10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98%、城市框架道路面积达到251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3. 加快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提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品和业务发展。推动生活服务提质升级,支持发展公共交通,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优化居家养老支撑体系,探索老年友好型社区示范点建设。开展服务品质提升行动,落实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领域和商贸旅游、社区物业、健康养老、教育培训、体育健身行业标准。持续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和服务业质量标杆建设行动。到2027年,力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6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超6900人,新增“悦龄”社区食堂、日间照料中心30家,完成适老化改造3000户。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力争建成儿童友好学校、医院、公园等特色空间200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加大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全面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标准化+数字化”创新探索,推进数字昆山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相关认证研究和能力建设。高质量运营昆山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质量赋能站服务效能,整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为产业园区、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到2027年,力争新增制修订国际标准3项以上,新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1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五)坚持质量发展绿色导向

抢抓以节能绿色应用为导向的低碳化再改造机遇,加快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建设,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低碳服务三大产业。支持昆山高新区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探索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推进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系统开展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确保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加快一体化固废分类中转平台建设,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细颗粒物、臭氧“双控双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推行推进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落实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到2027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40家、“零碳(近零碳)工厂”6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商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六)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抓好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监管。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两个规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织密“六化”工作网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100%,特种设备隐患整改闭环率100%,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持续降低。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守牢质量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七)推进全民质量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探索建立质量融资增信制度,积极推动“苏质贷”金融产品推广应用,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积极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各区镇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健全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日常工作。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和经费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统筹协调,制定行动方案,因地制宜细化培育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依托全国“质量月”、质量大会等重要活动平台,利用各类媒体渠道,积极宣传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政策措施、试点经验、成效亮点,引导更多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质量强县(区、县)培育建设参考指标体系

附件

质量强县(区、县)培育建设参考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2023年
(统计年份)

2027年
(预期目标值)

牵头单位

备注

1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3.86

4

市科技局

2

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43.78

≥61

市市场监管局

3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3072

4000

市科技局

4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万元)

308406

360000

市农业农村局

5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

56.8

≥57

市工信局

6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8.16

49

市发改委

7

新增农业产业集群数量(个)

——

1

市农业农村局

8

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数(个)

——

1

市市场监管局

9

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8.5

≥98

市农业农村局

10

药品抽检合格率(%)

100

≥98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度为本级数据

1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7.34

≥97

市市场监管局

12

建筑工程项目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住建、水利、交通)(%)

100

100

市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

13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

95.21

100

市住建局

14

牵头制修订国际标准数量(项)

5

8

市市场监管局

15

新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数量(项)

——

≥100

市市场监管局

16

制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项)

——

3

市市场监管局

17

在用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受检(%)

100

100

市市场监管局

18

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占比(%)

6.18

7

市市场监管局

19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1.78

44.98

市住建局

20

执业医师数和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6346

6900

市卫健委

2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1352485

1360000

市人社局

22

城市框架道路面积(万平方米)

——

2510

市交运局

 

 地区: 苏州市 
 标签: 市场监管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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