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农厅联发〔2025〕179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农厅联发〔2025〕17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5-27 17:30:22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为实施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推动我省养蜂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黑农厅联发〔2025〕179号
发布日期 2025-05-27 生效日期 2025-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2025年_____县(市、区)_____单位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汇总表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落实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带动蜂业绿色发展,保障蜂业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 系 人:张  多

联系电话:18545123187

邮    箱:zd0625@126.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6日

黑龙江省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推动我省养蜂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以标准化、产业化为重点,实施后将通过转方式、补短板、强基础,进一步改善我省蜂业经营主体薄弱环节,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养蜂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稳步提升我省蜂业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实施范围

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补助方式、对象、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补助方式

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

开展蜜蜂养殖3年以上,蜂群放养量保持在200群以上,且2022-2024年未实施过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的生产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

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采取资金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规模、2025年各地申报项目主体数量、申请补助资金额度等相关情况确定补助额度。

(三)建设内容

支持开展蜜蜂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改善,购置蜂箱、支架等养殖设备;支持开展“多箱体”浅继箱成熟蜜标准化生产,改造升级成熟蜜生产加工设备;支持购置蜜脾切割、蜂蜜分离、包装等设备;支持购置蜂蜜质量安全检测设备。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地区蜂业生产经营主体按自愿原则申报项目,指导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论证、筛选、排序并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县级财政部门于6月11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2、3)以正式文件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市级复核汇总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县级材料,必要时开展现场复核,确认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随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13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下达资金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复核市级申请,择优遴选确定年度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无异议后,会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拨付资金至相关县(市、区)。

(四)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级资金拨付情况组织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逐级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并同步兑付补贴资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如整改还不合格取消补助项目。

(五)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同时梳理总结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自评总结报告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县级自评材料,结合实地随机抽查,开展项目绩效监督检查,形成市级绩效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适时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和抽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须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将蜂业质量提升项目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区域发展现状;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确保政令畅通;三是严格筛选项目单位,保障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对项目的情况实时跟踪管理,动态掌握项目进展。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项目的督导工作,把控整体进度与实施方向;省财政厅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是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抓好项目落实和绩效监管等工作。

(三)加强引导,规范程序。各地要切合实际,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调动蜂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蜂业生产水平。在项目推进的各个程序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各项措施和服务到位,做到政策公开、筛选公正、申报公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核查,加强项目立项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防止暗箱操作、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推进我省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高质量完成。

附件:1.2025年_____县(市、区)_____单位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汇总表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docx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农业 粮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48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3281) 法规动态 (247)
法规解读 (3150) 其他法规 (35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