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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京政发〔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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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1-27 16:09:2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7
核心提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01-26 生效日期 2025-01-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切实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二、强化工作统筹,细化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施工队长”,负总责、亲自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突出效果效率效益,对照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落实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将每项任务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个人。

三、狠抓调度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分析研判,严格过程管理,对于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的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任务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程督办、动态跟踪,推动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

一、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一)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1.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制定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机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指引,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优化招商引资管理体制机制,清理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法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强化全市招商引资统筹和规范,更加注重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中央单位的沟通对接和服务。研究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赋权清单。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2.健全首都标准体系,强化数据、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标准供给,提高服务业及政务服务相关标准引领作用,以标准助力首都重点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地方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3.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健全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指标设计,实现一企一策考核。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4.探索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市统计局

5.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规范算法、加强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中心

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统筹管好四本预算,逐步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市医保局

7.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严把新增支出绩效关,建立支出政策滚动绩效评价机制,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乘数效应大、边际效益高的领域。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8.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健全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价格调控机制,发挥采购规模优势,推进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节约财政资金。配合实施税收制度改革。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9.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服务保障,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健全企业上市服务工作机制,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促进各类融资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需要。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10.发展科技金融,加快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人工智能基金、信息产业基金、医药健康基金、机器人基金、新材料基金等8支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鼓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壮大耐心资本,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提质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健全PE/VC被投企业服务机制。支持北京基金小镇安全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房山区政府

11.发展绿色金融,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推进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开展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试点,推动企业更加重视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公司治理。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通州区政府

12.发展普惠金融,完善普惠信贷市场多元竞争格局,构建差异化普惠保险服务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保险保障,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政务和数据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13.发展养老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大力发展长期护理险,提高老年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14.发展数字金融,鼓励数字技术研发创新并在金融领域应用,推进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15.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编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3.0方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投资贸易、金融、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再谋划一批高含金量政策举措。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

16.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制定支持产业链集成创新方案。开展“两区”重点园区发展提升专项行动评价,做实以评促建机制,推动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分类推进综保区体制机制改革和监管模式创新,推动中关村综保区完善智慧监管模式,实现亦庄综保区如期验收,做好天竺综保区、大兴机场综保区发展绩效评估工作。建设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提升中德、中日产业园经济技术双向合作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海淀区政府,顺义区政府(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首都机场集团

18.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建设,探索通关、税务、外汇监管创新,推进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梳理外贸企业在经营、运输、信贷方面的成本压力,多措并举降低综合成本。启动新一轮国际化经营能力提升支持政策,优化对头部企业的出口支持措施,助力外贸企业组团出海。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北京市税务局,市贸促会,北京海关,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19.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制度,推动电信、医疗、教育、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试点,争取更多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提升航空双枢纽服务能力,支持航空货运等业态发展,完善现代物流体系。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市贸促会,市投资促进中心,顺义区政府(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大兴区政府,首都机场集团

20.健全利用国际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动服贸会提质升级,坚持中关村论坛常态化办会,提升金融街论坛年会国际化程度,扩大北京文化论坛传播力和影响力,高水平办好第二十七届科博会。加强“走出去”招商,充分发挥北京境外招商服务站作用,积极开展“投资北京”宣传推介,办好大阪世博会北京活动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投资促进中心,西城区政府

21.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大力培育“北京市全球服务伙伴”,搭建一站式、全周期、线上线下服务矩阵,常态化落实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和“闭环式”诉求响应机制,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合法权益保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投资促进中心

22.完善吸引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在京落户政策措施,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功能性机构和金融、科技、环保等重点领域国际组织落地北京。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科协,市投资促进中心

23.建立全市统一的“一带一路”企业服务机制,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空中丝绸之路核心枢纽建设和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鼓励企业走出去。扎实做好2025年亚投行第十届理事会年会服务保障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北京海关,市投资促进中心

24.积极开展京港、京澳合作,办好第28届京港洽谈会,开展2025京澳合作伙伴行动,组织重点企业参加第30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推进京台合作交流,举办第28届京台科技论坛等活动,推进两岸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扎实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府侨办),市台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贸促会,市科协,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企业获得感

25.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等国际最佳实践,谋划推进新一轮改革任务,打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6.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聚焦个人和企业需求,完成第三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建设任务,扩展免证办事应用场景,推进“专事专议”制度在更多场景落地见效,持续拓展改革覆盖面。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27.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非现场监管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扫码检查”管理机制,持续扩大“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范围。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28.提升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成效,启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升级改造,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网办范围,推进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快构建市场监管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一梯一码”智慧监管实现全市电梯全覆盖。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9.完善企业“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互动机制,根据涉企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提升基层服务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有效性、便利性。加强政策宣传触达和分类辅导,持续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和资金直达快享。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30.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构建全链条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优化法律、商事仲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提升多元化解商业纠纷能力。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

31.完善政策服务、数字服务、热线服务“三送”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标准实施应用,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12345企业热线服务效能,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二、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纵深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32.健全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保障体系,坚持首都规划权属党中央,完善首都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体检,完成核心区控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持续优化政务功能布局。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

33.加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持续增强雁栖湖国际会都整体功能,加快第四使馆区建设,推动国家会议中心二期、新国展二期多功能多元化使用,提升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能力。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重大项目办,朝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34.健全城市国际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境外人员服务便利化,完善境外人员入境来京居住、出行、通信等生活便利措施,健全教育、医疗等涉外公共服务政策,优化国际交往语言环境。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务和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

35.疏解提质一般制造业企业100家,开展能耗、水耗、地均产出、污染排放、碳排放等综合效益评价,强化以标准引导制造业企业疏解提质。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36.扎实推进建设规模减量,治理违法建设2000万平方米,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再减量约5.4平方公里。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37.一村一策推进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村庄房屋出租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未按标准改造“双通道”的房屋整改。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

38.加快推进市属教育资源向外布局,开工建设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二期、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二期等项目,推动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新校区前期工作。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39.用好腾退空间增补公共服务,利用拆违腾退土地实施留白增绿,园林增绿54.85公顷、战略留白临时绿化8.67公顷、农业种植增绿39.36公顷,实现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二)推动“新两翼”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40.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主动服务保障央属标志性项目疏解,深入开展基础教育提升、医疗卫生发展、职业培训创新三项工程,开工建设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谋划建设北京—雄安人才科创走廊。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41.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继续保持千亿级投资强度,推动第二轮城市副中心控规实施工作方案收官,谋划第三轮实施任务。基本建成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推进轨道交通M101线一期、六环高线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北京艺术中心、城市图书馆、大运河博物馆等三大文化设施地下共享空间投入使用。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重大项目办,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42.深入实施科创资源倍增、全域场景创新之城建设、“十百千”产业集群培育等工程,推动首旅集团、保障房中心等市属国企总部建成投用,加快第二批市属国企搬迁,做好环球主题公园后续项目谋划,推动“湾里”商业项目开业,推进顶点公园项目和海昌海洋公园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43.加快宋庄、台湖、张家湾等特色小镇发展,推进宋庄艺术创意小镇青年艺术家工坊、首开印象街等项目建设,推动台湖演艺小镇图书城提升改造项目建成投用,加快张家湾设计小镇坚朗设计中心等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44.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完成白庙南、白庙北进京综合检查站改造提升,促进通武廊等毗邻地区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高标准打造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服务产业园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三)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

45.编制出台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加强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政策对接,着力建设通勤圈、功能圈、产业协同圈。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医保局,市重大项目办

46.建立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加快轨道交通平谷线建设,实现承平高速建成通车,完成京平高速改扩建工程,协同推进首都环线高速段建设,推动定制快巴延伸覆盖。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47.进一步深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加快“六链五群”产业布局,坚持统一规划、协同招商、同步建设,推进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等重点园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8.唱好京津“双城记”,加快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科创园区和平台建设,加强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衔接联动。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北京海关

49.完善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持续建设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健全科技成果供需清单机制,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50.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实现20项以上互认资质资格统一规范办理或“亮证即办”,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提质增效。发布第二批京津冀社保服务同事同标事项,拓展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场景,不断优化用卡体验。加强京津冀文化活动联动,更广惠及三地群众。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京津冀协同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三、全方位扩大内需,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大力提振消费

51.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

52.优化消费载体,持续打造环球影城—大运河、丽泽—首都商务新区等国际消费体验区,推动中关村、朝青等重点商圈改造升级,推进丰台区宛平城等商业步行街建设,打造首钢消费支点。完善公园、场馆、演艺空间等周边商业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加快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会展和消费片区规划建设。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53.优化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马坊、窦店物流基地等一级物流节点项目建设,推动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等农批市场建设。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市场监测和储备管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4.焕新商品消费,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推进汽车、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新能源车、数码产品等绿色、信息消费。加强老字号品牌创新、集合展示,支持本土消费品牌出海。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55.扩大服务消费,增加生育养老、美丽健康等高品质服务消费供给。大力发展“互联网+”新业态,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与100个社区对接入驻。加快国内外餐饮品牌聚集,积极打造荟萃全球风味的国际美食之都。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56.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京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举办市民快乐冰雪季等活动,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

57.扩大美妆、服饰等时尚消费,办好北京时装周,提升国内外设计师和品牌参与度,探索“即秀即售”模式,扩增时尚承载空间。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58.支持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发展,发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跨境电商体验消费,拓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消费新技术应用。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

59.持续推动商文旅体健农林水等多元消费融合发展,引导文博、演艺、体育、公园、会展、交通场站及高速服务区等场所配齐餐饮、零售等基础业态,鼓励引入文创、书店、娱乐、康养、展览、数字体验等升级业态,累计推出10个以上的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示范商圈。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

60.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奥运遗产可持续利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兜牢基层健康网底,新建和更新60处群众身边的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改扩建4个体育公园。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北京奥促中心

61.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体系,更大力度引育冰雪、球类等多领域国际顶级赛事,办好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等精品赛事,办好第十六届北京奥运城市体育文化节,围绕赛事发展商业、文化、旅游等消费场景。探索打造赛事专业化运营国有平台,促进场馆高效利用。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北京奥促中心

62.以“京彩四季”为总活动主题,开展“京城十二令”月度精品活动,打造全球首发节、北京国际文旅消费博览会等市级精品活动,鼓励和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一批促销让利活动。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提高投资效益

63.聚焦科技创新、现代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3个100”市重点工程,推进姚家园路东延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每季度开工建设160项市区重大项目,确保市重点工程投资支撑全市投资保持在三成以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4.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资金820亿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绩效评价。发挥政府专项债券支撑作用,探索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5.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民间投资促进工作机制,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亿元。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6.结合“两重”建设和“十五五”时期发展需要,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机制,保持支撑项目完成投资与储备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1∶3.3。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7.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促进储备项目转化落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68.落实应对学龄人口达峰工作方案,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更好满足各学段学龄人口入学需求。

主责单位:市教委

69.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公办率。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主责单位:市教委

70.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发展质量,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通过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等方式,增加中小学学位2万个,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主责单位:市教委

71.指导各区完善学区制、集团化办学管理及运行机制,探索学区、集团各校间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和长链条培养,促进成员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让城乡学生共同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主责单位:市教委

72.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供给和数字教育资源,完善“空中课堂”全学段全学科数字课程体系。

主责单位:市教委

73.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教师体质健康建设,健全学生、教师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全过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

74.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开展普通高中教育集团课程创新实验(课创计划)。升级北京青少年创新学院,高质量举办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构建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制度体系。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协

75.支持在京高校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优质本科扩容,推进市属高校一校一策分类提升,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首都建设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规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平台。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吸引国外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建设实体学院或实验室,扎实推进“留学北京”工作。推动良乡大学城、沙河高教园、重点大学园区的校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未来大学科技园等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76.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职业教育体系,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加强职业院校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教育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大力培育终身学习文化,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二)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77.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央地协同创新体系,完善在京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国家实验室发挥“总平台、总链长”作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布局认定一批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完善科技设施平台高效开放共享机制,强化设施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入实施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办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8.清单台账推进基础研究领先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激励力度。深化基础研究选题机制改革,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构建同基础研究长周期相匹配的稳定投入机制,支持探索变革性技术和颠覆性创新。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9.大力推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九大专项攻关行动,着力提升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在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围绕新能源、合成生物等领域再布局一批新型研究创新平台,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80.以创新需求为导向谋划新一轮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谋划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措施,在激励评价、成果转化、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推出一批创新政策,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结构,提升配置效率。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81.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五年行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关键措施,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实施市区协同拨投联动新机制,推动重点科技成果在京落地。创建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加强研企联合、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从1到10”产业化进程。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市区联动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海淀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探索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支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出海服务。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北京证监局,海淀区政府

83.推动中关村示范区空间优化提升,提高分园产业空间承载能力。设立市级高新区,推进园区动态调整和优胜劣汰,加快构建与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相适应的空间格局。深化一园一方案分园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科技园区建立事业企业相结合的运营管理模式,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开展中关村示范区分园创新发展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84.以开放的姿态办好国际科技园区协会2025年世界大会,加快集聚全球高端创新和产业要素,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合作模式,为全球科技园区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的科技“会客厅”。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85.加强“三城一区”协同联动,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以利益分享为关键,引导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等跨区域协同开展科研攻关、人才合作、设施共享,探索科技成果联动转移转化机制,不断形成协同创新、集成创新优势。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6.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前沿布局,推动人工智能等领域占先发展,布局大模型前沿算法、通用智能体等颠覆性技术路线,通过“揭榜挂帅”等政策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持续产出重大原创成果。统筹南北区均衡发展,实施东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政府

87.推动怀柔科学城科技设施开放共享、形成集群效应,着力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人类器官生理病理模拟装置、分子影像探针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科学+城”配套服务,完善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怀柔区政府

88.推进未来科学城效用发挥,用好沙河高教园建设发展理事会平台,加快高校及配套功能区建设。高品质建设昌平南口全国重点实验室基地二期,打造科学家小镇和科学家公园。推动产教研融合创新中心开工建设。提速生命谷三期开发建设,加快沙河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项目布局。推进能源谷深化央地合作机制,统筹央企项目导入和科研成果落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昌平区政府

89.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承接三大科学城成果不少于300项,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加快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顺义区先进制造业集群成链发展,围绕整车企业带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巩固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态势。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筑牢首都人才竞争优势

90.强化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项目清单、制度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在人才培养引进、构筑创新载体等方面加大央地共建共享力度,打造一批“全国首个、全市首创”的人才高地建设示范项目,加快构建多层次创新人才梯队。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91.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加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做好2025年“北京学者”选拔培养工作,集聚战略科学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92.实施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和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重点产业领域一人一策制定培养方案。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标准组织实施“高创计划”,升级推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优化提升科技新星专项。升级优秀国际博士后引进计划,推动各类政策和项目向青年倾斜。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93.实施首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创新高级技师培育机制,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优化面向产业的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94.推动建设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加快打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教融合基地,拓展北京技术转移学院模式,鼓励高校与产业园区、链主企业联合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健全产学研协同育人体系,推进中关村火炬科创学院实体化运营,打造国家级硬科技孵化平台。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5.深化人才国际交流合作,举办HICOOL2025全球创业者峰会暨创业大赛,推动中欧人才论坛交流合作项目落地实施,深入推进京港澳人才交流合作,举办京台人才发展论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台办,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

96.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政策,以“立新标”“破四唯”为导向,健全完善以才荐才、自主认定、直接确认等“七制并举”的多元评价方式。扩大国际职业资格互认范围,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职称评审自主权,打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

97.健全人才落户机制,全方位做好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服务保障。持续开展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探索建立集通关便利、社会保障、创新创业等事项于一体的一站式外籍人才服务中心,让海内外英才在京安心顺心。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北京海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98.推进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打造京津冀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平台,深化“科技馆之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科普新格局,提升全市科普能力、社会化动员能力、全媒体传播能力,为首都科技创新发展和提升社会文明风尚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

五、着力发展壮大高精尖产业,努力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发动机

(一)提升优势产业发展能级

99.制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等产业支持政策和治理体系,探索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保持先进制造业合理比重的投入机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0.加快推动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建设,实现产能爬坡。在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具身智能机器人等领域推进一批重大工程,加快小米昌平二期项目建设,长安汽车新能源车型上市,以产业链攻关带动产业落地和产品规模化应用,聚焦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谋划打造一批新的万亿级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昌平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101.实施新一轮医药健康行动计划,强化创新与医疗、医药和医保协同,加强创新药械全流程服务,缩短重点品种从研发到上市应用的进程,力争在CGT、合成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新兴领域加快产出创新品种,打造国际医药创新公园,加快国际医疗器械城等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运营。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房山区政府

102.健全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筑基工程实施模式,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一链一策加快产业链延伸布局,发挥链主企业关键作用,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生态构建,促进产业集群梯次发展。支持受制裁企业应对外部打压。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3.深挖都市产业价值,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工业设计。遴选发布一批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壮大服务型制造优势企业和优质服务商,打造与首都功能定位相符的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生态。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积极布局建设未来产业

104.建立投入增长机制,强化领先团队、创新平台、企业培育、场景支持等方面资源保障,进一步凝练产业方向,重点培育通用人工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元宇宙、量子信息、光电子、基因技术、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合成生物制造、人形机器人、智慧出行、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石墨烯材料、超导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商业航天、卫星网络等20个未来产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5.加快6G实验室和6G创新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谋划6G创新产业化项目。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6.加快建设低空管理服务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低空空域智能管控及安全保障技术重点实验室,打造低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先导区。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丰台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07.完善首批10个未来产业育新基地功能,导入更多服务资源,支持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种子项目落地转化,打造一批未来产业领域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科技创新型企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8.强化应用场景牵引,加快商业星座组网、绿电交易、氢能应用等试点示范,创办世界人形机器人运动会、人形机器人与人类选手共同参赛的半程马拉松比赛。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体育局

(三)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109.打造国际一流新型基础设施,提速建设光网之都、万兆之城,加快推动IPv6、北斗规模化部署和应用。深入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推动全市5G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建成2个万卡智算集群。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

110.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加快创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综合试验区,打造国家数据管理中心、国家数据资源中心和国家数据流通交易中心。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登记制度,积极推进政府和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深化“数据要素×”行动,深入开展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试点。完善数据流通体制机制,打造“北港南岸”数据跨境流动中心,持续深化数据跨境便利化改革,制定出台2.0版改革措施。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北京证监局

111.完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功能,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畅通数据资产化流程,做深做实商业模式,加快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和数据局

112.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发布高质量数据标注标准。鼓励医疗、教育、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支持国产智能系统开发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基地等项目落地。加速培育一批智能体软件,构建创新和应用并举的产业生态。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113.落实《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加快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4.0阶段建设,推进双智城市建设逐步向平原新城和中心城区延伸。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4.办好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世界机器人大会、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全球能源转型大会,打造产业国际合作平台。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5.建设北京数字经济企业出海创新服务基地,制定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完成运营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展厅等核心设施建设,提升数字经济国际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6.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壮大数字服务产业,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档升级传统产业。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深入做好首都文化大文章,更好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一)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7.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和阐释,高标准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京华实践教研中心、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北京协同研究基地,持续抓好市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首都高端智库等研究平台建设,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118.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深入推进“‘京’彩文化青春绽放”行动计划,采取多种举措强化大思政课和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让思政课堂浸润文化力量。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委

119.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服务保障,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推进建党、抗战、新中国成立三大红色文化主题片区协同融合发展,打造连珠成片的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课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市国动办,丰台区政府

120.深化文明创建活动,选树“2025北京榜样”,完善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弘扬正能量的社会风气建设机制,深入挖掘宣传好人好事,大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发展活力。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121.坚持以文明城区创建带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宣传实施《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文明驾车、礼让行人”“V蓝北京”“光盘行动”“文明旅游”等公共文明引导,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社会工作部

(二)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22.充分运用北京中轴线申遗成果,健全老城整体保护机制,持续推动重点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制定实施北京中轴线保护传承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中轴线文化阐释与国际传播,创建北京中轴线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持续打造中轴线上的文化品牌。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23.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制定北京长城保护条例,落实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年度任务,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基本完工。加强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推进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及保护展示工程建成开放。高品质建设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启动琉璃河遗址申遗前期工作,办好三条文化带文化节等特色活动。加强传统村落、京西古道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24.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对代表性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办好北京国际非遗周活动。推进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三)丰富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

125.深入推进演艺之都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王府井、天桥、前门、三里屯—亮马河国际文化演艺区等演艺集聚区和特色演艺群落,培育演艺标杆品牌,全市演艺新空间累计认定达到100家。擦亮“大戏看北京”“北京大视听”等文化名片,加大演唱会、音乐节、时尚艺术展等优质内容供给,举办更多演唱演出活动,丰富戏曲、话剧、歌剧等多种艺术门类剧目演出,举办各类演艺活动4万场,大力发展演艺经济。发挥扶持政策作用,支持创作生产一批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做强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等本土艺术奖。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26.促进文旅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市级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央地旅游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全市假日旅游工作机制,高质量建设北京智慧文旅平台。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

127.深入挖掘北京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体育+旅游”“影视+旅游”“微短剧+旅游”等多元融合业态,新增100条“漫步北京”旅游线路,进一步发展“北京微度假”目的地品牌,持续打造“北京网红打卡地”消费品牌,大力推广“骑游北京”品牌。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

128.深入推进入境旅游发展,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化提升入境、出行、住宿、游览、购物、支付等全链条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海关,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

129.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引进市场化机制办展,优化热门博物馆和对外开放单位门票预约机制,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创产品,加强科技赋能文化产业。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文物局

130.加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支持市级文创园区发展,促进文创园区差异化集约化发展,打造网络视听、电子竞技、影视等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31.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探索开展“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着力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

132.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办好“舞动北京”“歌唱北京”“戏聚北京”等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全年举办1.6万场。统筹开展传统节日和假日文化活动,深入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常态化举办“京彩灯会”。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文物局,丰台区政府

133.深化“博物馆之城”建设,实施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办好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和北京博物馆季,举办“殷墟展”等100项精品展览和100场主题文化活动,探索馆校融合,推进北京艺术博物馆建设,围绕奥林匹克公园周边场馆植入艺术元素。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联,北京奥促中心

134.建设更有品质的“书香京城”,举办北京阅读季等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3万场,办好北京书市,擦亮“我与地坛”品牌,进一步增强“旧书新知”品牌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135.加强国际传播效能建设,着力提升全媒体传播效能,推动建设北京市国际传播中心,强化市属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加强海外社交平台传播矩阵建设,提升多语言国际门户网站服务水平,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市政务和数据局

136.对外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提升“你好,北京”“丝路大V北京行”“北京文化周”等品牌活动的国际知名度。实施“请进来”文化外宣项目,推动“魅力北京”系列电视节目海外播出。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办

137.办好“炫彩世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文化展示活动、欢乐春节、台湾“我的北京故事”文化外宣活动,持续打造中国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Love北京”视听文艺国际传播行动等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提升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国际音乐节、中国广电精品创作大会、中国戏曲文化周等品牌活动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办,市广电局

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着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138.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开展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试点,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推广应用农田物联网、智能高效节水等技术装备,持续提升粮食单产。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39.持续提升“菜篮子”保障供应水平,优化蔬菜产业布局,推进老旧设施改造和宜机化、智能化设施建设,打造35个规模提升群、10条产业推进带,蔬菜产量稳定在200万吨左右,推动蔬菜育苗、生产、加工等全产业链发展。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5万头。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0.持续提升“果盘子”保障供应水平,完善果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果园提质增效28万亩,建设园林绿化产业综合示范基地,加快培育推广“京·花果蜜”品牌。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141.深化农业中关村建设,积极创建平谷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建设,推动北京(平谷)农业微生物国际创新研究院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平谷区政府

142.推进种业之都建设,实施生物育种创新培育专项行动,强化4类8个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提升平谷、通州、延庆和南繁四大种业创新基地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种业等农业高精尖人才引进,办好中国北京种业大会。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43.健全农业科技服务、生产服务、营销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平台载体,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引智活动,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工作,办好北京市农村创业大赛,引导各类主体带着资金、项目、技术到农村创新创业,引导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144.完善点状供地政策,支持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特色种养、林下经济、手工作坊发展,培育农业生物制造能力,新认定“北京优农”品牌15个以上,推进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二)建设更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45.在夯实百千工程首批创建成果基础上,抓好第二批示范创建,充分挖掘乡村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建设10个示范片区、23个示范村和80个提升村,推动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持续打造美丽乡村。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6.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50处城乡供水提升工程。补齐农村街坊路等基础设施短板,创建美丽乡村路300公里。持续开展“五边”问题专项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完成具备条件的1500户农村住户清洁取暖改造,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47.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148.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金融监管局

149.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到8%。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50.完善“村地区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创新推广积分制、“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

主责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51.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就业机会,通过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努力让农民生活更殷实。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52.强化区镇统筹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3.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支持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新业态发展,推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线路30条。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引育支持30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业态,带动不少于100家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北京特色农产品线上专区。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

(三)完善新型城乡体系

154.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稳步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五年规划,积极推进“一绿”城市化,深入实施“二绿”减量提质规划,高质量发展重点小城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

155.加快南中轴地区蝶变升级,做好第四轮城南行动计划收官,规划建设大红门博物馆群一期,以北京野生动物园为主题加快建设京南文化旅游度假区,启动国家自然博物馆主体工程施工,推进地质博物馆等国家级文化设施选址落户,保障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顺利竣工,着力打造中轴线上的“大国重器”、精品工程。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丰台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56.抓好京西“两园一河”联动发展,聚焦永定河左岸建设和两岸路连通,加快滨水核心带建设,推进“五湖一线”水毁修复、卢三段综合提升、麻峪村堤防建设、京原漫水桥等工程项目,打造永定河—京西“两业”融合示范园区、科幻游戏产业集聚区,推动首钢怡和合作项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5G+8K”超高清示范园建设,加快打造“山水京西、活力永定”。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

157.一区一策提升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五大平原新城承载力,加大建筑规模指标向轨道站点周边投放力度,支持区域集中打造重点产业功能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建设职、住、商平衡的活力区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8.健全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加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进规划、进补偿力度,进一步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促进生态涵养区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159.巩固拓展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成果,持续优化支援合作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京蒙东西部协作,推动对口支援青海、西藏、新疆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水北调对口协作、京沈京长对口合作、对口支援巴东、对口帮扶河北等工作,促进区域互利合作走深走实。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八、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进一步提高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一)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

160.深化城市更新行动,再造城市更新审批流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和项目并联审批办法,完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产业用地到期续期政策,加强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健全核心区平房成片区、整院落退租机制,破解社会资本参与难题。完善城市更新分类实施机制,健全考核和奖励机制,鼓励引导具备条件区域统筹实施城市更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61.统筹推进居住、产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区域综合等五类更新改造,实施核心区平房院落2000户申请式退租和1200户修缮,开展危旧楼改建扩面试点,启动实施2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造(简易楼腾退),实施5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治理背街小巷1100条。实施100万平方米老旧楼宇、50万平方米低效楼宇更新改造,改造提升老旧厂房40处。着力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韧性。着力补充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着力推动区域综合类项目实施,聚焦大型居住区品质提升,推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完整社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62.围绕站城融合、功能织补等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轨道微中心规划建设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63.健全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指标投放机制,引领保障重大项目和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6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统筹,建立投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开展收费公路政策优化研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

165.提升景观照明水平,编制城市照明发展规划,推进中心城区14万盏路灯低碳节能改造,打造优美、亮丽的城市夜景形象。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

166.优化城市家具设置及管理,推动护栏、杆箱、亭桩等城市家具规范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占用空间、妨碍通行以及人行道地面不平整等问题。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

167.提升重点区域环境品质,推进东四环等8条重要道路沿线治理,改善宛平城等12个重点区域周边环境面貌。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168.做好第二轮回天行动计划收官,补齐区域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幸福家园。谋划新一轮回天行动计划。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昌平区政府

169.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餐饮外卖包装、快递电商绿色包装规范使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光盘行动”、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净菜上市等减量措施,优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提升居民端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1000个居住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成马家楼、小武基和大屯3座再生资源分拣设施建设,新增生化处理能力日均1200吨,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70.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深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革,推动物业服务覆盖300个老旧小区,每季度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物业类投诉量前100名的小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71.优化接诉即办全流程工作机制,加快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延展升级,健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功能,高效协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每月一题专项治理群众普遍关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等13个难点问题,推进协商共治。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172.继续办好《向前一步》栏目,聚焦群众关心的城市治理难题,精心策划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广度的节目选题,帮助加强群众与政府间的沟通理解,共创和谐宜居城市环境。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北京广播电视台

173.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二)持续加强交通综合治理

174.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交通体系。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领域标准规范,加快制修订《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多杆合一”建设与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

175.提升公共交通便利性,开通地铁17号线全线和6号线南延,启动市郊铁路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实现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后厂村站至天通苑东站区段具备初期运营条件,开通8号线大红门站、16号线苏州桥站A口。加快推进11号线二期等线路前期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76.完善轨道站点周边的资源整合机制,优先启动站点周边存量土地整理,完善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建筑互联互通机制、一体化更新制度,推进场站用地综合利用。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77.深入谋划轨道三期规划线路、站点周边一体化开发,推动容积率指标和多种城市功能向轨道周边集聚,提升轨道站点周边人口和岗位覆盖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78.推进地铁网、市郊铁路网、公交网多网融合,公交与轨道50米内换乘比例提高到90%,做好城际联络线一期工程收尾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79.稳步优化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公交线路90条,减少与轨道交通重合的公交线路,增加与轨道站点接驳运力,畅通社区公交微循环。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80.针对老年人、游客、就医等群体和公园、商圈、景点、博物馆等重点区域,拓展通学、通医、通游服务,优化30条通学公交线路。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81.倡导和服务绿色出行,优化地铁站和重点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布局,提升“B+R”接驳便利性,完成50个地铁站和40个学医景商等重点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治理。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重点站区管委会

182.继续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评估运营效果并扩大试点范围。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83.提升慢行系统路面质量和连通程度,推进6个慢行系统示范街道建设,拓宽非机动车道11.02公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84.推进重点场站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北京南站地区综合整治,优化北京朝阳站、丰台站南交通枢纽接驳功能和通行流线。完成30项市级疏堵工程项目,加强学医景商周边交通治理。结合全市桥下空间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推进燕莎桥等17座桥系桥下空间整治提升,统筹推进不少于100处重点路口精细化治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重点站区管委会,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85.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城市道路建设,京密快速路、京密高速(国展段)建成通车,加快安立路、亮马河北路等道路建设,打通20条断头路,建成20条次支路,完成东四环、北四环海淀段维修和15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86.加大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利用闲置空间、人防工程等建设2.5万个停车位,增加1万个错时共享停车位。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国动办

187.加快智慧交通发展,融合多源数据构建“1+N”智慧交通体系,推进全市信号灯联网和智慧调度,实现7000处信号灯联网,新增200处重点路口智能调控,新建150条、调整200条信号灯绿波带;加强电动自行车骑手教育引导,深化路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让道路通行更加顺畅。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样板

188.完善智慧城市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智慧城市和数据要素市场评价指标体系,编制“数智北京”“十五五”规划。细化项目全流程申报、评审和红线管控要求,强化跨部门业务联合评审。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189.巩固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成效,提高一网通办服务品质,出台优化数字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升级市政务服务网,完成首都之窗、市政务服务网、“京通”移动端个人用户空间融合,持续开展业务优化和流程再造,探索智能审批服务模式,推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层面的应用,推进统一预约、物流系统向基层延伸。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190.深化一网统管协同联动,开展“城市运行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增强数据分析、运行监测、预测预警、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功能,强化城市治理调度指挥、协同研判、态势统览能力。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务和数据局

191.强化一网慧治决策支撑,推进城市更新、交通综治、降碳减污等领域级决策专题应用建设,持续完善区域级决策专题。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政务和数据局

192.持续提升“三京”服务支撑能力。新增“京通”便民便企服务200项、“京办”城市治理应用50项,“京办”接入率提升至60%,持续建设“京智”城市感知、运行调度、应急指挥三大场景。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193.用好智慧城市仿真实验平台、公共数据训练基地(经开区)等基础设施,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场景建设和协同创新,谋划组建生态创新联盟。完善智慧城市场景开放机制,聚焦智慧城市建设痛难点问题,发布场景创新需求,开展2025年场景创新需求的征集发布和揭榜对接,梳理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务和数据局,通州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4.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扩大示范应用,做好数据共享和赋能,升级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文旅、智慧警务、智慧消防服务,加强数字化社会治安管理和应急管理。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195.夯实共性平台支撑能力,加大数据汇聚和服务提升力度,加快感知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提升感知数据接入共享、视频智能解析应用等基础服务能力,在更多领域开展城市码发码应用。

主责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196.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监管,开展重要系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九、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抓好就业这个民生头等大事

197.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就业运行监测系统,制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指标体系,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协调联动,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26万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8.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持续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搭建校企实习见习平台,归集发布不少于10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9.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3万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基本实现将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

200.做好就业公共服务,打造家门口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出台首都就业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建设,实施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三年行动计划,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引导新型零工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减少摩擦性失业。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企业裁员、欠薪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扩大监测覆盖面,缩短预警时间,形成从用工风险发现、处置到跟踪结果的闭环体系。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快递、外卖、网络直播等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全方位守护人民健康

203.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改造提升一批市属医院病房,启动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安贞医院朝阳院区等老院区病房改造提升,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首都公共卫生中心,加快推进研究型医院、研究型病房建设。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4.推进儿童医院亦庄院区、同仁医院亦庄院区三期、宣武医院房山院区、北京急救中心、中医医院新院区、京东方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安定医院大兴院区、佑安医院大兴院区、海淀北部儿童医院等项目前期工作。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5.强化“三医”联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服务定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财政分类补助机制,开展市属医院编制合理使用、动态调整和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周末和夜间服务。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06.继续深化分级诊疗,新建5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双向转诊工作,区级覆盖率达到50%。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7.加大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号源力度,市属医院全量门诊预约号源提前2周向基层投放,其他三级公立医院50%的门诊预约号源提前向基层投放。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8.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30个“互联网健康乡村门诊”,全市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全面一体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推进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支持二级医疗机构医生提供家庭医生服务。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9.持续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医疗大数据应用,拓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新增电子病历共享应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院60家、达到200家,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97%的门诊量。60家医院入驻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升级全市基层医疗信息系统,惠及1亿人次基层患者。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0.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控体系,加强儿科、精神心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专科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建设,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健全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有效统筹儿科及相关科室医疗资源,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推进综合医院、儿童医院精神心理科、心理卫生科建设。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医保实时结算。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12.实施中医药高质量研发工程,新建2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诊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213.加强健康促进,做好健康北京行动指标监测。开展《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健康效应评估,巩固控烟工作成效。广泛开展首都市民健康提“素”行动,推进健康体重行动,建设健康企业、健康社区(村)和健康家庭,为2025年新入学的初一在校女生免费自愿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4.打击“电子黄牛”,推广“用户体验官”做法,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215.全面提升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在京建设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原则,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重点项目制管理,加强审评审批前置服务,深化药品补充申请和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加快产品研发上市速度。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更好满足城乡居民住房需求

216.不断优化房地产政策,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17.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和就业密集地区供应住宅用地,打造高品质住房和可持续住区。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18.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间)。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19.加大新开发居住区配套设施补短板力度,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剩余24个逾期未安置项目清理工作,促进尽早回迁安置。建设适应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好房子”,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继续加强社会保障

220.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平稳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健全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创新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包点监督+智能审核”监管新模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221.推动社保服务提质增效,做好全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持续拓展社保卡“一卡通”线上线下应用场景。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50个养老服务中心,有序整合养老服务驿站,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223.优化养老助餐点布局,培育一批既聚焦老年人用餐又面向社会群众开放的养老助餐点,实现养老助餐服务连锁化、规模化、集约化运营。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24.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完成2.6万台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老楼加装电梯完工600部。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

225.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优化家庭养老床位政策,新建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为重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26.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制定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新建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实现1000个互助点建设任务目标。引导各行业完善适老化服务。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27.健全人口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友好型社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生育医疗保障,降低群众生育养育负担,完善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监测评估供给机制,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格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28.优化普惠托育政策,针对“小小孩”多元化托育需求,提供多样化托育服务,推动供需精准对接,补足社区托育服务短板,实现市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229.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统筹家校社医协同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全域儿童友好城市。落实困境儿童巡视探访和发现报告机制,做好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台账更新,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做实巾帼维权暖心行动,更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230.实施新一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新增残疾人就业岗位2000个,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为2000名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康复训练。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提升300个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残联

231.健全救助服务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适时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兜准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通过劳动实现就业增收。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更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32.实施“0.1微克”行动,强化结构减排,加快交通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促进淘汰国四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积极推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行业新能源车应用。扩大高排放机械禁用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33.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在大型交通枢纽、高速服务区等重点区域推动超充设施建设,建成电动汽车超充站1000座,新建1万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234.强化工程减排,开展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管理,推动锅炉提级改造。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35.强化管理减排,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基坑气膜全密闭施工技术,推动工地创绿,持续提升城市清洁度,全年平均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36.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石化行业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推动汽修行业“创绿”升级,进一步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对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

237.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空气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对涉气固定源和重型柴油车等与交界县市开展联动执法,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生态环境局

238.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运行机制,做好第四个城乡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减河北、台湖第二、酒仙桥二期等再生水厂开工建设,扩大再生水应用领域和范围,推进南护城河等溢流调蓄项目建设,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动态消除黑臭水体和劣五类水体。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39.深入推进流域系统治理,强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优化完善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动地下水涵养和分区地下水位管控,促进重要泉域修复。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240.积极推进幸福、美丽河湖建设,加强密云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构建滨水空间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打造永定河、北运河、凉水河及雁栖湖、金海湖等一批水岸公共空间,实现宋庄蓄滞洪区二期等工程区域对外开放,进一步向市民群众扩大开放亲水空间。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密云区政府

241.深入实施《节约用水条例》,加强节水宣传力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优化水资源费改税实施机制,安装40万支智能水表,为居民家庭更换5万套以上节水型器具。开工建设丁家洼、河西第二等水厂项目,确保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顺利收官。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北京市税务局

242.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重点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做好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防范,保障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兽用抗菌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管理。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二)全面推进花园城市建设

243.持续提升绿色生态品质,推动全域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燕山山地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和首都西部山水工程,新增造林绿化1万亩,实施山区森林健康经营70万亩,完成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10万亩。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244.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关键物种栖息地保护,加快推进百花山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实施密云新城子镇大角峪西沟等小微湿地修复工程,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和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45.编制公园游憩体系规划,加快建设南苑森林湿地公园、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等大尺度公园,实现温榆河公园二期对外开放,新建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30处,实施绿隔地区郊野公园提升10个,建成无界公园20个,实施全龄友好型公园改造10处,推进市属公园便民化设施改造升级。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246.加强道路、河道等线性空间点彩连线,深化城市环路立交桥体绿化,打造市民观城观景视廊50条,新增联山联水联社区的绿道1000公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247.把花园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启动制定40项花园城市建设标准,基本实现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园艺师“三师”联动街区层面全覆盖,统筹推进街区片区建设,创建花园式示范街区10个,共建社区微花园50个、古树生境花园10个、花园村庄20个。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48.推进全域绿化彩化立体化,深入实施绿化彩化三年行动,深入挖掘首都山水价值和人文特色,打造春新彩、夏浓绿、秋斑斓、冬银墨的城市风貌,办好第九届国际月季大会。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门头沟区政府

(三)积极打造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

249.加强电力、交通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运行和新型绿色数字基础设施供给,推动工业“智改数转网联”。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

25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

251.突破传统绿色产业界限,推进先进能源、替代蛋白、生态环保等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52.推动生产服务领域绿色业务创新,完善环境社会治理体系,鼓励国内外绿色标准认证及评级机构在京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53.加快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未来科学城能源谷、房山氢能产业园建设,推动国家氢能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氢能等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动生物质绿氢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零碳园区,加快推动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落地并开展交易。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54.完善新能源调入、消纳和调控措施,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力争达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规模稳定在200亿立方米左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255.加快建筑低碳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完成3800万平方米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稳步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

256.完善减碳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研究构建各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机制、方法。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推进北京MaaS2.0建设。完善碳普惠机制,制订碳普惠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在更多领域搭建碳普惠应用场景。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建设,绿色企业比例达到30%以上,让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统计局

十一、提高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一)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

257.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闭环整改、责任倒查等机制,加强智慧应急建设,完善企安安系统功能,全面推行“一码检查”,提升问题排查整治质效,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58.严格落实“两个以上独立逃生通道”、严禁违规边营业边施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红线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损失。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59.全力防范应对各类火灾风险,深化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全市400个老旧高层住宅小区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器。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260.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九小场所”、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医疗养老、在建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加大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突出隐患问题治理力度,加强村民经营性自建房、大屋脊居住建筑、平房院落消防安全管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加强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文物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1.加强基层消防设施配备,加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地区以及轨道交通消防站建设,加大消防救援力量覆盖薄弱地区的消防站点密度,建成城市消防站10座,持续开展多层级各类型的综合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62.关口前移强化森林防灭火,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应对机制,推进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实战化训练体系,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3.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出台“三管三必须”落实措施,健全专业部门、行业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部分行业领域安全标准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

264.广泛开展宣传警示,严格处罚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效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5.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持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防控、力量和保障体系。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6.一体推进市、区、街道(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响应和联动处置,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完成应急广播建设年度任务,推进实施“随时准备应对极端天气的社区”计划,推进应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增强公众安全素养,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

(二)深化城市韧性提升行动

267.建立健全首都韧性城市规划及标准体系,按照项目化、工程化要求,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震风险探查、社区韧性试评价等年度重点工作,完善城市运行感知、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抗灾韧性水平,增强极端天气应对和自适应、快速恢复能力。实施北京市地震风险探查项目,完成北京市巨灾防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市地震监测和震害防御能力。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268.保障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拓展燃气、供热、电力等感知体系覆盖范围,改造老旧管线1000公里,加速推进跨省外受电通道建设,强化电气热联调联供,更好满足迎峰度夏(冬)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用能需求。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269.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抓好三年提升类项目建设,推动永定河水库等防洪控制性工程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大石河、拒马河等整治提升工程,完成永定河堤防加固主体工程,实施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通州段)。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70.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完成15处积水点治理,完成险村、积水点等1200余处点位的感知设备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疏解提升,深化国家平急两用发展先行区建设,建成一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平谷区政府,密云区政府

(三)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

271.坚决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加强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安全局

272.持续做好重要地区安全防范,加强政治中心区一体化智慧防控体系建设。紧盯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广场、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交通枢纽、繁华街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压实行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强化巡逻看护、防冲撞设施、视频监控等人物技防措施建设。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

273.完善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机制措施,全面做好人车物安检、秩序维护等相关服务保障,严防发生重大敏感案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办,市体育局

274.做好经济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稳妥处置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风险,深化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央地协同合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房山区政府

27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平台建设,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动员组织“五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确保信访工作依规依法规范运行、信访问题依法依政策得到解决。

主责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办

276.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化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有效防范应对社会安全事件。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277.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强化校园餐安全管理,落实校长陪餐制度,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科学完善布局,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加快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

278.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编制北京市国防动员建设规划(2025年—2035年),编制国防动员预案,推动数智国动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组织国防动员训练演练,优化人民防空防护格局。

主责单位:市国动办

279.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等服务保障,促进随军家属就业,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解决好军人后顾之忧。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成年度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扎实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活动。积极推进双拥创建,召开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主责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280.落实深化跨军地改革任务,健全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机制,办好军地供需对接活动,巩固拓展对接渠道,加大“民参军”服务力度,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28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广泛开展“石榴花开美京城”系列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82.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让宗教更和顺、社会更和谐、民族更和睦。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十二、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一)强化政治引领

283.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4.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实践。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5.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6.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自领域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问题整改,高标准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坚持依法行政

287.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持续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等合法性审核。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8.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办实办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9.更好发挥政府参事、文史馆员咨政建言作用,围绕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古都风貌保护、文化传承发展等领域深入开展调研,为推动全市中心工作有效出谋划策。

主责单位: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馆)

290.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养老服务、长城保护、非机动车管理、科学技术奖励等领域立法,更好依靠法治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物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

291.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情况评估验收,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化“法治明白人”“法治帮扶”工程,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2.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罚款设定实施的规范和监督力度。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9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统筹做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师资库、人才库、课程库建设,加大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各区都有法治公园(广场)、各社区(村)都有普法阵地。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94.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加快行政复议垂直大模型研发,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三)提高履职效能

295.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认真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深入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使各项政策举措更加契合群众利益、符合群众需要、顺应群众期待,脚踏实地为民办实事。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6.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负面清单,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将财政资金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刀刃上。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7.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监测,严格落实违规举债问责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298.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基层减负与赋能增效,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规定及措施,围绕文会督检考等全业务板块完善减负举措,加强政策制定、文件制发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进一步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不断提高基层抓落实能力,将减负成效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9.落实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若干措施,激励干部实干担当。抓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加强改革攻坚能力建设,提高创造性抓落实工作水平,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0.切实抓好“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收官,面向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结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集合各方智慧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以继续走在前列的姿态开启首都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廉政建设

301.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贯穿履责始终,持续深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3.更好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作用,优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建设、重点领域环节改革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4.完善统计监督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高质量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和统计督察,围绕国有经济、服务业等重点方面持续深化核算领域改革。扎实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深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与成果应用,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筹备工作。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305.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306.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整治医保基金、养老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殡葬等领域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殡葬业改革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更高标准建设北京廉洁工程,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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