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管信规〔2024〕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省局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26大类70个抽查事项。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