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涉及儿童用品、家用日化类危产品等15种产品(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附件:
2.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4.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5.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10.家用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