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作为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食品领域的地方标准要求是什么,地方标准又有哪些分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适用范围又是什么,食品伙伴网为大家汇总梳理。
一、制定地方标准的适用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定义,标准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是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用于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满足这些特殊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地方标准的分类及效力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提到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所以就食品领域的地方标准而言,地方标准分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其他食品相关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强制执行标准,其他食品相关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适用范围
上文提到了地方特色食品,所谓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涉及 的安全性指标现有标准不能覆盖的食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地方特色食品产品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地方特色食品产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食品产品标准等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检验方法,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只在制定公布的省级行政区内有效,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的食品可在标签上标注产品执行的地方标准编号,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其他省市也按照地方标准的指标开展监管工作。
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征集2024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意见的通知中提到,在广西区域内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在外省已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且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开展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认证,即在两个省份存在适用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地方特色食品时,其中一个省份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另一个省份可参照再制定一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或指定该产品适用于其他省份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常见问题
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什么关系?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共同组成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补充,不应存在交叉矛盾,对于已经制 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不应再重复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尚未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相应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4.2 一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能否作为其他省份企业生产的依据?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制定公布的省级行政区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内是否有效,还没有一个权威的明确的答案。从地方卫健委在官网的问题回复来看,本地 卫健委一般只承认辖区内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我们认为,因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内有效,其他省份内的企业采用该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应咨询当地的卫健委的意见。如广西卫健委发布的承认陕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平利绞股蓝》(DBS61/0019-2019)的公告。